在过去的2015年,电力企业依靠低廉的煤炭价格大量盈利,火电价格与成本之间的盈利空间使地方政府对该行业发展前景十分乐观,纷纷投资布局燃煤电厂。然而,限制火电行业发展的众多因素相继开始发挥作用,实际情况与投资者最初预期的差距被逐渐拉大。火电行业正从美梦中慢慢醒来,市场的逐步完善终会还原电力作为商品的本来面目,从而影响能源领域新格局的形成。
政策的变化已经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污染物浓度限制从一般标准到特别排放限值,再到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排放物处理的种类也由最开始的脱硫,到除尘、脱硝。一次次改造客观上加大了火电厂的投资,各种设备的添加也增大了电厂的运行和维护成本,基本抵消了完成超低排放及相关要求的补贴,再加上一年之内两度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各火电企业一时间叫苦不迭。
从市场的角度看,火电并未遭受“不公正”待遇。长期以来,火电厂并未对其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燃料的开采、运输等环节造成的污染支付应有的成本。各种减排政策的出台实质上将这部分外部成本内部化,一定意义上是让火电企业偿还了过去的“环境债”。当这些成本逐一显现出来,这一行业真正的经济性才能体现。未来,脱汞、碳减排等新要求或许还将出台,而从国家提高新能源比例的同时逐渐减少新能源补贴的情况考虑,火电厂脱硫脱硝补贴等优惠政策可能没有理由长期持续。
直购电这种引入竞争机制的交易方式,让市场对各类电源的实际的经济效益有了新的考量。然而,单从火电企业的角度来看,直购电与其说是一条发展道路,不如说是一种无奈之举。电力的商品属性要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体现,直购电作为现阶段最“市场”的交易手段,对火电行业多年来习惯的“安逸”环境造成了影响。各地电力供大于求,只要价格仍大于成本,电厂就将竭尽全力争取电量。拥有大用户意味着盈利的确保,这也正是前几年各电厂不惜提供大幅优惠来与各种高耗能企业签订用电合同的原因。
这种背景下,经济结构的调整又形成了新的冲击。早在2009年,直购电试点推广初期阶段,内蒙古伊敏电厂与辽宁抚顺铝业签订了大用户直购电合同,这是我国最早进行跨省直接交易的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探索。抚顺铝业是我国第一家电解铝企业,而辽宁省本地电价较高,抚顺铝业试图通过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其用电价格以降低成本。而就在2015年10月,因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产品价格过低,抚顺铝业全面停产。伊敏电厂方面相关人员表示,电厂方受到的影响很大。
根据相关研究,直到2020年,直接交易电量的价格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同时,假若煤炭价格未来涨幅不足以启动新的煤电联动机制,发电企业只能自行承担这部分成本。成本趋高,价格走低,火电或将像煤炭行业一样迎来行业范围的亏损,其规模势必收缩。近期国家三部委连续发布的数个限制火电发展的文件,以及到2020年火电企业需承担15%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要求,也标志着各电源形式在未来发展的地位必将有所改变。
产业结构的矛盾、电源结构的矛盾长期存在,而直购电工作在符合发用双方核心利益的同时,用市场的手段揭示了火电价格和盈利的真实情况,有如“助燃剂”一般推动着市场价格机制形成及电源结构的调整。在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初期,直购电仍将在改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