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 28日,从云南德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对一批砷超标煤炭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将该批煤炭移交章凤海关退运出境。
这是自2015年1月1日《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云南省首次退运环保项目超标的进口煤炭。该批煤炭重1000吨,货值10万元人民币。经检测,该批煤炭的砷含量为91μg/g,超出限量值13.75%(限量值为80μg/g)。
煤燃烧时产生的含砷化合物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自《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德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对进口煤炭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对进口煤炭实行批批检验。同时,积极向煤炭进口商做好宣传工作,请进口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砷、汞、发热量、灰分等8个质量环保项目的限值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签署合同,明确拒收和退货的责任条款。
(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