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国市政污水及垃圾处理领域出现了恶性低价竞争的趋势。
目前,环境技术及运维管理技术未有跨越式突破,环保行业融资的财务成本及税费普遍增加,环境治理设施持续提标改造,综合来看,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并不具有全面降价的广泛基础。为此,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建议:
地方政府理性招标及加强监管。地方政府在环保项目招标时,商务标评标应重点审查报价有否低于成本价格等异常情况,以避免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环境治理目标。各级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环境PPP项目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退出机制。加强超低价中标环保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将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营成效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
明确强制和建议信息公开清单。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招标阶段应留有足够长的预告期公布招标信息。评标阶段应公开签约文件关于项目价格构成和调价机制、基本结构等关键信息。建设运营阶段应公开披露日常监管及财政补贴事项,以杜绝暗箱操作的空间。
追踪监督重点环保项目。建议重点全过程跟踪中标价格在40元/吨以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确保能够提供合同约定的环境服务。
(仝晓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