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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前哥本哈根时代”积蓄力量(视角)

本报资深记者 李慧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2月28日   第 07 版)

  虽然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成果不尽如人意,但这已经是全球努力多年的结果。

  资料显示,人类对温室效应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后因恶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气候异常现象的日渐增多,联合国于1979年召开“世界气候大会高级科技会议”,后改为“世界气候大会——气候与人类专家会议”。这就是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

  本次大会最终催生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世界气候计划和世界气候研究计划等一系列重要国际科学倡议,提高了人们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科学认识水平,为推动气候变化的研究与评估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天广为使用的“气候变化峰会”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简称。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这份公约,旨在控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条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该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1997年,在日本京都气候变化峰会上又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

  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在2012年到期,2007年的巴厘岛气候变化峰会着重讨论“后京都时期”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并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巴厘岛路线图”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未来的谈判应考虑为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发达国家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应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但不设定具体目标;发达国家有义务在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支持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在2009年年底之前,达成接替《京都议定书》的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

  “巴厘岛路线图”首次将美国纳入到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未来新协议的谈判进程之中,要求所有发达国家都必须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巴厘岛路线图”的安排,2008年分别在曼谷、波恩、加纳阿克拉和波兰波兹南举行了四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而正是由于这5轮谈判都未在关键问题上取得实质性成果,此后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也没有实现达成继承《京都议定书》的协议的使命,只是通过了一份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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