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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三峡集团50亿控股湖北能源

持股比例升至39.31%,由第二大股东变身控制人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2月21日   第 11 版)

  本报讯  12月16日,湖北能源集团发布《收购报告书》称,三峡集团拟通过资产加现金的方式,以5.23元/股的价格,出资50亿元认购湖北能源非公开发行的约11.59亿股股票。三峡集团将旗下三峡新能源利川风电有限公司和三峡新能源通城风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注入湖北能源,评估值约为26.37亿元,剩余通过现金方式认购。至此,三峡集团完成对湖北能源集团的战略重组,正式控股湖北能源。

  据悉,早在今年3月湖北省国资委就上述合作事宜与三峡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进行三方合作。5月8日,湖北能源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分别向三峡集团、陕煤化非公开发行60.6亿元股票,发行价格为5.30元/股。其中,三峡集团以资产加现金方式认购50亿元股票、陕煤化认购10.6亿元股票。

  此后,由于湖北能源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派息和现金分红,湖北能源对股票认购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于12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收购完成后,三峡集团将直接持有湖北能源14.69%股份。加上三峡集团控股企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8.42%股份,以及长江电力控股的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54%股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湖北能源的股份比例升至39.31%,从第二大股东变为湖北能源实际控制人。湖北能源也由此成为三峡集团的二级子公司。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三峡集团正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作为第二主业着力培育,但这块业务单独上市可能性不大,所以三峡集团此举主要是希望借助湖北能源实现旗下新能源的整体上市。

  本次收购完成后,湖北能源将定位为三峡集团控制的区域性综合能源公司,从事火电、热电、煤炭、油气管输业务,是湖北省内核电、中小水电、新能源开发的唯一业务发展平台。未来,三峡集团火电、热电、煤炭、油气管输业务以及湖北省内核电、中小水电、新能源开发将以湖北能源为主体实施,三峡集团及三峡集团控制的其他主体不从事前述业务。同时,三峡集团及三峡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湖北地区未来不再从事装机容量在 30 万千瓦以下(含本数)的中小水电开发业务。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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