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别凡报道: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15个方面,并详细介绍了这15个方面所包含的情形。
《标准》显示,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该判定标准。该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2005年9月26日印发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煤炭行业进入深度调整,煤炭安全生产较以往出现了新特点。此次国家安监总局将“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作为《标准》第一条,正是适应了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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