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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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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2月14日   第 02 版)

  工信部:

  环境敏感区域内 

  禁止建化工园区

  本报讯 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化工园区。

  据介绍,中国不同化工园区之间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园区布局规划不合理,规划实施过程中随意变动,项目管理不完善,安全环保隐患大等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规范引导。指导意见明确,新设立园区应当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隔离带,原则上远离人口密集区,与周边居民区保持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

  (钟欣)

  

  河南出台《推行环境污染

  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出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另外,该省还将通过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水、电、气等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落实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供热价格、污水处理费等政策。

  据了解,河南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以环境公用设施、产业集聚区等领域为重点,由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第三方治理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方案》明确,排污企业依法向环境服务公司购买第三方治理服务,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排污企业和环境服务公司应依法签订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环境服务公司按合同开展污染治理,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环保部门依法对环境服务公司和第三方治理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及时公布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和第三方治理企业信息,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社会共同监督。

  (郭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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