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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2月07日 星期一

伊朗公布新合同细节 计划引资300亿美元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2月07日   第 06 版)

  本报讯  11月28日,伊朗在德黑兰举行的国际油气会议上,公布了新版石油合同的更多细节,展示了超过50个油气项目,计划吸引外资300亿美元,并借此将原油日产规模扩大一倍,从目前的270万桶/日提升至570万桶/日。

  据了解,共有来自多个国家的137家油气公司代表参会,包括BP、道达尔、卢克石油、挪威国油、中石化、壳牌、埃尼、阿塞拜疆国油、马来西亚国油和雷普索尔。

  伊朗石油部长赞加内在会议上称,伊朗寻求为即将招标的52个油气项目,吸引约300亿美元的投资,其中包括29个新的或正在生产的油田以及23个天然气开发项目,陆上油气田占34%。

  伊朗方面在会上就新版油气合同公布了更多细节。赞加内表示,新版合同对外来投资者的回报更为丰厚。外资将根据实际产量获得收益,而不像过去的回购合同,无论产量多少,外企获得的利润都是固定的。

  据了解,石油回购合同需要国际投资者先出钱开发油田,且要承担较高的勘探风险。回购合同期限较短,不少投资者都抱怨风险高、损失重。伊朗此次推出的新版合约将采取利润分成模式,允许海外投资者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原油并获得利润分成。

  新合约的优点在于对油价波动及投资风险提供更具弹性的条款,其中包括伊朗依据各油田的风险收取开发费用,合同期限达15至20年,甚至可以延长到25年,并对资本支出不设上限;允许投资者以利润的形式支付费用给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油价如剧烈波动,投资者的利润也能提高。

  另外,旧式合同不允许外资拥有石油储量,且不得持有伊朗石油公司的股权。新合约同意外资在某种情况下持有部分石油蕴藏权,但仍不得拥有油田。新合约还规定,外国投资者需与伊朗石油公司共同进行勘探和开发。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总经理贾瓦迪在会议上表示:“超过一半的工程建设和设备制造得由伊朗公司完成。”

  赞加内指出,当前的情况与20年前有所不同,不少国家热衷于投资伊朗,政府需要考虑到这些情况。为了维护重要石油供应国的地位,伊朗希望在双赢的情况下,与声誉良好的国际石油公司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投资者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直接与伊朗政府进行协商,并对合约条款做出调整,这将有效提升合作模式的灵活性。如果投资者在所处开发区域没有勘探到任何油气资源,将获准在周边地区进行勘探,这也与之前的旧版合约有明显区别。

  “埃尼表示出投资意愿,道达尔、壳牌和卢克石油则对某些指定领域感兴趣”,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投融资副主任卡尔多称;道达尔中东地区勘探与生产负责人米歇尔表示:“如果合同有吸引力,我们有兴趣回到伊朗,我们已经在这个国家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卢克石油、壳牌未予置评。

  赞加内指出:“欧洲、亚洲的企业对在伊投资都有兴趣,我们对美国公司也表示欢迎。”但此次会议并无美国公司代表参加。

  不过,新版石油合同在伊朗国内外引发了部分争议。有分析指出,新版合同将为伊朗敌人渗透敞开大门。国际原子能机构于12月初发布伊核计划中“可能的军事层面问题”的最终评估报告,伊朗在此时推出新合同,是希望在重要节点上,改善与相关国家的关系,重振油气产业。

  欧洲石油业高管和咨询顾问也称:“目前还不确定会否在伊朗投资。”新合同仍缺乏细节,没有概述成本回收获得伊朗政府批准的流程、合同范本还没有完整公布等等。

  另有消息透露,伊朗将于2016年3月21日开启油气项目招标进程,预计将在接下来的2年内完成各个油企项目的合约签订。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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