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在北京召开落实2016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重点讲解了2016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修订内容,并对2016年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出指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副司长吴义国在会上指出,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三点。首先,政策的受益面不断扩大。自2009年政策实施以来,重大技术装备的免税清单内容先后进行了6次增补和调整,受惠领域基本涵盖装备制造业全领域。其次,政策力度加大。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享受进口免税的额度不断增加,企业数量从112家增加至242家。最后,政策效果明显。由于政策的持续支持,加上装备业的努力发展,国产化替代效率显著,重大装备的自主化步伐加快,核电、大型水电、火电等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财政部关税司副司长徐珑表示,政策执行6年来,免税进口额度累计约320亿美元,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合计约290亿美元,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资金投入,使企业有更多资源落到创新和生产中,支持了国内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对增强装备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次,新政策调整包括建立政策免税目录动态规划,简化免税资格审核流程,取消对新兴企业免税额度的评定,进一步压缩政策审核周期,加强政策事后核查,掌握政策落实情况。
徐珑强调,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强研究、调研,更好地运用进口税收政策,促进进口稳定增长,支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工业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根据国内产业的发展情况,及时提出有关政策目录调整的建议,发挥进口税收对国内配套产业的动态保护作用,企业则要把政策用好、用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侯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