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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聚焦“清洁低碳”、“安全储备”、“开放竞争”

“十三五”规划建议能源亮点解读

本报记者 姚金楠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11月16日   第 02 版)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面向“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安全储备”、“开放竞争”等正在成为能源领域未来五年发展的亮点。

  绿色发展 低碳为重

  纵观《建议》,“碳”字共出现了12次。“低碳”成为绿色发展的高频词汇。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中,《建议》指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同时强调,要主动控制碳排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国务院参事、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认为,“低碳”、“近零碳排放”对能源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关键词。“相对于硫、硝、粉尘等而言,碳排放的降低和‘近零’难度更大,此前能源行业中许多‘近零排放’都是将碳指标排除在外的。”徐锭明说。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也表示,“目前,除尘、脱硫、脱硝已取得显著成绩,常规污染的控制已经不是电力行业的主要矛盾;‘十三五’期间,低碳发展将成为电力行业主要目标。” 

  徐锭明表示,在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下,能源行业即将迎来“后煤炭时代”。针对“本世纪内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以内,将二氧化碳排放浓度控制在450ppm以内”的目标,“目前世界范围内煤炭消耗总量已经超过了目标值的三分之二,未来人类可以消耗的煤炭量将越来越少。”徐锭明说,“清洁技术将成为低碳发展的关键环节,而循环利用则会成为低碳发展的有效方法。”

  此外,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徐锭明认为,所谓“红线”,包含资源消耗上限、环境保护底限、生态功能极限三个层面,“为了守住‘红线’,化石能源的使用比重必须进一步降低。”

  能源储备完善重在法律法规

  在创新发展层面,《建议》指出,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能源安全储备在我国早已存在。但一直以来,我国能源行业的发展多是 “以满足需求为重点”。随着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满足需求的迫切程度有所下降,安全储备的重要性日渐上升。另一方面,在供给侧,目前在国际范围内能源价格普遍处于相对低位,这也为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提供了良好契机。

  林伯强认为,随着未来能源储备量级的增长,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将成为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中的重点。

  下游环节成能源价改突破口

  10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能源领域的价格改革成为关注焦点。在此次《建议》中,能源价改同样成为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

  《建议》指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徐锭明认为,《建议》延续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思路,在能源领域进一步推进创新步伐。

  在实施层面,林伯强指出,体制改革是价格改革的支撑,两者需要沿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协同推进。“《建议》中提到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改革能源体制,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这正是‘放开两头’的具体体现。”林伯强认为,相对于上游环节,下游改革的风险和门槛都较低,“售电侧、加油站、加气站等环节未来可能会成为最先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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