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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8月17日 星期一

中俄天然气西线合作前景仍可期(评论)

■王海运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8月17日   第 01 版)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中俄天然气西线合作的信息扑朔迷离。悲观信息称“双方价格分歧太大,合同谈判无限期搁置”,乐观信息则称“正式合同将于9月初普京来华访问时签署”。

  在笔者看来,任何重大合作项目的谈判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何况一个涉及数千亿美元、执行期长达30年的超大项目。影响谈判进展的因素很多,消除每个影响因素都需要双方以极大的诚意、互利共赢的精神,进行耐心细致的磋商,从而达成利益平衡。

  从中方来讲,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与中土天然气管道平行,中土管道的巨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现在再修建一条与东部沿海消费市场距离遥远、国内输送成本巨大的中俄西线管道,很可能动力不足。正因为此,前些年两国天然气合作谈判中,中方一直力主东线优先。中国经济增速下降,天然气需求增长低于预期、库存增加,2020年4200亿立方米的消费目标实现难度增大,中方公司对开辟新的气源自然缺少紧迫感。另外,中方公司还不能不考虑与其他方向进口天然气价格平衡的问题。

  从俄罗斯方面讲,的确存在管道修建投入与输气收益如何实现平衡的问题。加之去年以来随着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俄油气公司收入锐减、经营困难,其在对外油气合作中对高收益的追求更趋强烈。但是,按照国际规则,天然气价格是与一揽子基准油价挂钩的,中方公司不可能接受违背市场规律的高报价。据称,俄方坚持高报价所列理由主要是,中俄西线管道因地形复杂而造价大增,中方据此建议由中方公司参与管道承建以降低建设成本,而俄方却不愿予以考虑。

  在此情况下,双方价格谈判谈不拢,完全可以想见。对此,国人应以平常之心看待,将其放大为“两国天然气合作谈判破裂”、“两国关系遇到麻烦”言过其实。但是,西线天然气合作毕竟是两国务实合作中的一件大事,双方公司都应当以积极姿态予以推进,争取早日消除价格争议、签订正式合同。

  有充分理由认为,加强天然气领域的合作符合中俄两国的战略需要。中国与俄罗斯,一个是天然气需求持续增长的大市场,一个是世界第二天然气生产大国、出口大国,两国拥有市场与资源的巨大互补优势。而且两国比邻而居、输送便利,符合天然气合作以区域性供销为主的特点。还要看到,加强包括天然气合作在内的能源各领域合作是夯实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物质基础的重要途径。因此,天然气管道项目,不论是东线还是西线,对于中俄两国都具有强烈的战略必要性。事实上,两国政府早已做出加快包括天然气在内的能源合作进展、共建“能源合作战略联盟”的战略决策。

  具体到中国,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经济社会有望以较高速度持续发展,加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压力加大,国民经济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需求大幅增长的趋势不可能逆转。而中国自身天然气资源禀赋不佳,进口依赖必然不断增大。尽管中国进口天然气有着多种选择,但是睦邻友好、资源丰富的俄罗斯无疑应当成为战略性选择。加强对俄油气合作还是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和能源安全战略布局的规定性要求。因此可以说,中国加强对俄油气合作的战略决心不可能发生动摇。

  具体到俄罗斯,其油气产业既是政府目前的主要财政来源,更是未来国家重新崛起的重要依托,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大力发展、扩大出口。俄政府早已提出天然气出口多元化战略,努力减少对欧洲市场的过度依赖。乌克兰危机发生后,欧盟摆脱对俄气供给依赖的努力大幅增强,俄罗斯开辟东方天然气市场的紧迫感随之增大。而东方市场中的日本,与俄有大海相隔,铺设海底管道耗资巨大、成本大增,相当长时间里只能以LNG形式开展合作,难以形成规模。韩国同样由于海上输送困难、陆上有朝鲜阻隔,难以大规模展开对俄天然气合作。

  因此,中国自然而然成为俄罗斯天然气“转向东方”最具前途的“战略买家”。

  这就是说,从两国战略需要来讲,中俄天然气西线管道合作势在必行。商业谈判中遇到的困难,仅仅是合作推进中的技术性困难,不可能影响到两国天然气合作的大局。有充分理由认为,不论谈判进程如何曲折,两国政府关于加强天然气合作的战略决策已定,两国天然气合作非搞不可,非大搞不可。面对目前的困难,基于两国的长期战略需要,双方公司在谈判中都应强化大局意识、互利共赢意识,以积极稳妥的姿态推进价格谈判,争取早日签署正式合同。

  首先,两国公司应当充分认识到加强油气合作在两国关系大局中的重要性,以强烈的使命感积极予以推进。中方公司还应有长远眼光,充分考虑国家清洁发展的战略需要,不要因目前国内天然气市场低迷、库存增大而影响对俄天然气合作的紧迫感。俄方公司则应认清欧盟减少对俄天然气依赖的大趋势,着眼于东部开发、搭乘中国经济快车的战略需要,避免因追求过高利润而贻误两国天然气合作的大局。

  其次,两国公司还必须强化互利共赢意识。任何商业谈判都要求达成双方利益平衡。两国政治关系再好,公司也不能做赔本的生意。鉴于俄方管道建设成本过高,两国在管道建设领域开展合作的确是解决俄方对气价下跌、盈利空间缩小担忧的有效途径。对于这一互利共赢的安排,俄方不应顾虑重重。中方在管道建设贷款问题上也应当切实考虑俄方的实际困难,在不违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俄方贷款优惠。

  最后笔者想强调一个信念:有巨大的互补优势作为基础,有良好的战略关系作为支撑,只要双方坚持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两国天然气合作的前景仍将是光明的,合作协议的达成仍将是可以期待的。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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