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30万吨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煤矿安监局近期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小煤矿平稳关闭。
一是科学制定执法计划明确监察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四不两直”突击监察、联合执法等措施,确保辖区小煤矿安全有序关闭。二是谈心对话统一思想认识。与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谈煤炭产业面临的经济形势、安全形势,促其严格落实矿井关闭回撤方案,确保实现平稳关闭。三是下达执法建议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关闭小煤矿责任主体。督促相关煤矿认真落实矿井关闭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快矿井关闭工作进度。四是严格执法促进小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凡是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并进行经济处罚,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条件的,及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鲁煤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