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环保部7月6日公示的《福建福清核电厂3、4 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以下简称《报告》)称,从福清核电厂厂址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分析,能满足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的要求。该工程施工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核电厂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角度看,建设福清核电厂3、4 号机组是可行的。
《报告》显示,福清3 号机组于2010 年12 月31 日浇注第一罐混凝土,3、4 号机组相隔22.5 个月,3 号机组建设周期为56 个月,4 号机组建设周期为52 个月,3、4 号机组分别计划于2016年和2017 年建成投产。
据了解,福建福清核电3、4号机组与1、2号机组属同一厂址,部分辅助生产设施直接利用1、2号机组已有设施。3、4号机组参考电站为岭澳一期核电站,电站设计寿命40 年,遵循“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引进技术,推进国产化”的建设方针,在设计、设备制造、采购、建安施工和工程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面贯彻“以我为主”的原则。
就建设3、4号机组的目的,《报告》指出,福建省缺电、缺能、而经济发展迅速。实施能源结构多元化、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是今后电源发展的基本方针。目前,清洁电源主要是指技术上成熟的水电、天燃气电与核电。福建省发展天燃气电站,天燃气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无论从外汇平衡,还是从能源供应安全来看,进口天燃气均应有限度。因此,从长远看,核电应该成为福建主要电源之一,发展核电非常必要。
而且,从电网角度看,福建电网目前存在电力一次能源需求缺口日益加大、电源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电网仍较薄弱,以及电力建设的资源包括厂址、所址、线路走廊资源已越来越紧张等问题,而建设核电是福建电力需求发展的现实需要。
(朱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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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核电3、4 号机组在参考电站(岭澳核电一期)的基础上采取了已通过论证的多项重要技术改进,进一步了提高核电站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改进如下:
采用先进的燃料组件,以满足最大燃耗要求和增大热工裕量,并提高经济性;
为延长反应堆压力容器寿命、提高其综合机械力学性能、缩短制造工期、减少役前和在役检查工作量,在堆芯活性段筒节采用整体锻件取消环焊缝;
严格控制材料中的辐照敏感元素含量,以降低材料对中子辐照的敏感性,加强材料韧性,提高安全裕度和延长使用寿命;
增加稳压器卸压能力,在保持岭澳一期阀门原设计的条件下,将事故卸压功能向严重事故管理策略延伸,以避免出现高压熔堆的风险;
为提高电站的安全性,增大辅助给水箱容积;
为提高辅助给水可靠性,对辅助给水系统配置进行了改进,将一台100%容量汽动辅助给水泵改为两台容量为50%的汽动辅助给水泵;
为了适应先进的压水堆核电站对仪控和电气系统要求的高经济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紧凑性和高度自动化,采用了数字分布式仪表控制系统和先进主控室设计;
设置完善的可燃气体控制系统,在安全壳隔室内根据氢气的产生和聚积情况布设一定数量的非能动催化氢复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