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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广东窃电突出多部门协作严打

2014年全省查处窃电案件累计3964起

本报资深记者 王旭辉 通讯员 沈甸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5月04日   第 19 版)

  广东电网公司近日透露,2014年,广东全省共查处窃电案件累计3964起,补交电费及追缴违约金合计5223.12万元;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210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9.63万元。

  窃电形势逼人

  据相关部门统计,广东汕尾、东莞、韶关、中山、佛山、珠海等地是窃电案件高发地区。其中,在东莞等地,存在着一些“专职”窃电人,冒充供电局工作人员作案,协助工厂、商场、酒店等用电量较大的企业进行窃电,并通过一次性收取费用和对所窃电费进行提成两种方式非法谋取利益。

  在汕尾,窃电案发的严重地区为陆丰市。由于社会外部环境、治安形势复杂,再加上居民法律意识淡薄,致使陆丰市部分地区窃电成风。由于窃电严重,陆丰市供电线路损耗率达15.91%,是南方电网公司所辖五省区中唯一线损率超过10%的县(市)。2014年,陆丰市被国家公安部列为“窃电问题严重”地区进行督办。

  此外,在一些出租屋较多的地带,有二手房东甚至雇请窃电人员,通过改动租户的电表,从而达到多收租户电费的目的,严重损害了租户及业主的利益。

  严查案件下降5成

  为坚决查处、打击窃电行为,早在2011年,广东省公安厅就成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不断发挥平台优势,创新反偷查漏工作方式,提升了反窃电工作的水平。数据显示,在公安、经信、供电等部门的联合打击下,2014年广东地区窃电发案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与2013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5.66%和34.49%。

  其中,针对汕尾地区窃电案件高发频发的问题,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及时督促指导汕尾公安机关,开展反窃电整治行动。2014年7月,汕尾公、检、法以及供电局联合发布通告,全面展开打击窃电专项行动工作,对8万多户电力用户开展全面打击窃电专项整治。在东莞,公安部门与供电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执行反窃电检查。

  据了解,2015年,广东各地将集中力量严打一批影响恶劣的窃电用户,并依法予以惩处,形成法律震慑作用。如在窃电案发严重的陆丰市,陆丰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打击窃电专项工作,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2015年,陆丰公安机关派出干警进驻供电部门开展反窃电工作,初步计划6月排查锁定重点目标与区域,7月开展为期30天的“稳、准、狠”高压严打活动。

  窃电手段隐蔽取证困难

  虽然有一些窃电案件被查处,但反窃电工作仍困难重重。“个别经营者为减少企业经营成本,仍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窃电。”广东省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目前窃电形式层出不穷,如某酒店用户采用高技术手段,切开电费计量装置后的电缆,用两条导线连接电缆芯,利用电缆二次回路进行分流,实现少计电量、少交电费的目的;某市场用户擅自更换电表,或更换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从而少计电量,达到窃电目的;某商场用户更换新型电子表的电阻、电容,或利用一定手段使电表内的全部或部分电压回路断开,松开表内电压联片,断开电压互感器高、低熔断器等,使电表不计量或少计量;还有部分用户私自对计费装置的二次线路进行人为剪断,造成电表误差,或采用直接搭线、绕开计量装置直接搭线等其他方式窃电……这些窃电手段的共同特点是,表面隐蔽,毫无痕迹,不开展专业的专项检查,一般难以发现。

  电能是无形的特殊商品,定量计算不如实物商品精确、直观。长期以来,查处窃电一直存在取证难、查处难等问题。而陆丰等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环境复杂,查处窃电行动可能会遭遇各种阻挠,如拒绝签收查处通知单,动用各种社会关系或势力干预,恐吓反窃电人员,甚至暴力对抗、聚众围攻、殴打用电检查人员等,反窃电工作十分艰难。对此,有关部门呼吁,目前我国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企业和个人不要铤而走险实施窃电,不要以身试法触犯刑律,合力营造良好的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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