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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4月20日 星期一

六部委将核查煤矿违规建设生产

煤炭“限产”当前仍是主基调

本报记者 别凡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4月20日   第 11 版)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水利部、能源局、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近期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

  严格核查过程及结果

  据悉,此次六部委联合核查的内容包括违法违规建设煤矿,超能力生产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在煤田灭火、河道治理、采空区治理等工程中的采煤行为,以及未公告产能的煤矿。

  根据《通知》, 此次核查工作将采用省内自查、异地互查和重点抽查的方法。其中,省内自查的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4月30日,各产煤省(区、市)组织发改、煤炭(能源)、国土资源、环保、建设、水利、煤监、能监等部门(机构),成立联合工作组,逐矿形成核查结果。每处煤矿(含所有在建、生产、改造、停产,以及煤田灭火、河道治理、采空区治理等工程)都要形成具体的核查情况表。异地互查的时间为5月4日-5月15日。要求各类煤矿(工程)现场核查数量不少于5处。地方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帮助互查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重点抽查的时间为5月18日-5月29日。发改委等部门将对内蒙古、山西、陕西3省区开展重点抽查,同时各类煤矿(工程)抽查数量不少于5处。

  记者了解到,此次核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步分类处理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因隐瞒不报未纳入核查表中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经核查发现,将一律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拒不执行国家规定和要求,继续违法违规建设、未停工停产的在建矿井,以及超公告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的生产矿井,相关部门将从严实施联合惩戒。

  行业集中度待进一步提高

  业内人士称,此次核查工作是对煤炭“限产”工作的进一步落实。随着煤炭需求量的下降,为实现供需平衡,近期“限产”将成为一项必然的工作。

  自2014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对煤炭不合理产能的限制一直没有放松。

  2014年7月31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指出,根据煤炭行业发展形势,必须严格控制总量,贯彻产能登记、加大违规生产的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争将当年的煤炭产量压减10%以上。

  2014年11月6日,发改委、能源局和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和坚决制止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煤炭行业脱困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制止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其中重点提到了超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的煤矿。

  就在今年4月,中煤协再次呼吁坚决把不安全的产量、不经济的(亏损煤矿的)产量、煤质差的产量减下来,力争在2014年基础上,今年煤炭产量同比减少5%。

  原中国煤炭工业部副部长、中国煤炭学会理事长濮洪九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的经济大环境和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煤炭产量肯定要减,而且是要减不安全的、煤质差的、开采成本高的煤矿。现在的煤炭形势恰似大浪淘沙,需要国家下大力气、下决心。

  濮洪九表示,应进一步提高我国煤炭生产的集中度。当前我国有大大小小煤矿一万多个,如果努力把一万多个小煤矿变成十几个大型的、先进的煤炭企业,将大批的不安全的、煤质差的、成本高的都关掉,煤炭行业存在的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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