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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4月06日 星期一

绍兴供电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4月06日   第 27 版)

  本报讯 记者王旭晖 通讯员沈家越报道:日前,国家电网公司召开了2015年政工工作会议,表彰了荣获 “2011-2013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的企业,绍兴供电公司榜上有名。至此,绍兴供电公司已连续三届并先后四次荣膺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称号。

  此前,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绍兴供电公司成功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成为全国首批连续四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之一,也是浙江省电力系统唯一一家连续四届保持该项荣誉的单位。

  据了解,长期以来,绍兴供电公司始终围绕“巩固成果、深化创建、创新发展、服务社会、全面提升”的创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和实践文明创建与服务绍兴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坚决服从绍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抗台抗冰、抗旱抗洪、助企转型、五水共治等工作节点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确保电力供应为宗旨,全力做好电力供电保障工作,有效履行了央企的社会责任,彰显了全国文明单位的形象和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绍兴供电公司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把文明创建与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等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落实各级文明创建责任制,强化文明创建的量化绩效考核,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联创,同频共振的大创建格局。

  该公司注重电网建设规划与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人文地理环境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的协调匹配,全面实施6S管理,持续开展“标准化工地”、“文明样板工程”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确保工作安全有序、环境整洁、文明一流。

  持之以恒的文明创建,推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绍兴供电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连续10年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连续6年被绍兴市政府授予“服务地方发展特别贡献奖”,连续多年在浙江省电力系统业绩和党建等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电网建设始终处于领先经济发展的位置。同时,该公司上下风清气顺,员工队伍始终保持精、气、神和昂扬的正气,涌现了一批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央企业劳模、浙江省(绍兴市)劳模、国网公司劳模、省电力公司劳模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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