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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4月06日 星期一

金融创新促光伏产业之变

本报记者 方笑菊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4月06日   第 01 版)

  市场、技术与资金,被称为光伏产业发展的三大支柱。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经历着成长中的烦恼,业内人士意识到,光伏与金融的创新和融合,将开辟光伏发展的新时代。

  4月3日,中国光伏电力投融资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该机构由国家能源局指导,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民新能、保利协鑫、阿特斯、天合光能、民生银行、华能天成租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鉴衡认证等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旨在建设投资机构与光伏业界的对话和投融资对接机制,引导光伏应用和开发的市场化和规范化,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和对接效率。

  促产业政策和融资环境改变

  此前不久,国家能源局确定2015年光伏建设总规模为17.8GW,众多企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然而,光伏电站建设属于资本密集型投资,投资额较大,企业现金流不足。大部分金融机构由于无法在“良莠不齐”的市场上有效识别优质光伏企业的项目,仍维持对光伏行业“冷眼旁观”的授信政策,导致光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隔行如隔山,更何况是光伏这一新兴产业。在金融机构看来,光伏业的风险主要存在于电站开发商和开发环节、制造设备商和设备质量、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财产损失以及政策变动和天气因素等。

  如何有效帮助金融机构了解产业情况、识别优质企业,是光伏行业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会上说:“光伏电力投融资联盟的建立一举多得,将有助于光伏开发企业提供优质项目并承诺质量,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可推动第三方机构打造光伏认证、运行监测评估的公开透明的平台。”

  参与其中的企业积极踊跃。他们表示,发挥融资联盟的优势,做到投融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提高企业的话语权,促进光伏产业政策和融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创新产业融资模式,探索融资增信的解决途径等,“联盟大有可为”。

  中民新能集团总裁韩庆浩表示,光伏产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如:项目前期开发不规范造成后续融资障碍;金融机构建设周期与融资周期不匹配;项目融资形式单一,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金融机构信贷政策落后于光伏行业发展等。有待光伏产业和金融产业共同解决,共同发展。

  金融创新不限于联盟

  梁志鹏表示,光伏产业投融资创新,不单单体现在联盟的建立上。

  他同时建议,在融资机构的专业化服务上,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的融资部门,对小微项目设立专门网点,简化融资服务流程提高效率;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金融机构创新多种形式的长期贷款和小额贷款,提供绿色信贷、收益权质押模式的创新金融产品;可以探索众筹模式,鼓励开辟全民投资光伏电力新时代,鼓励专业投资机构与大众投资结合,创新风险分担和收益分成新模式;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建议建立光伏投融资银地合作平台,地方政府牵头建立公共担保基金或统借统还基金,消除资金偿还风险等。

  作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该行对于光伏金融创新服务,将创新机制评审模式,提高重大客户项目开发评审效率;采取投贷租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开行全牌照优势;采用更加灵活的融资结构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充分发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金融通作用,推动筹集专项资金;引导保险市场启动,促进保险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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