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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3月30日 星期一

世界电力改革编年史

(1982年-2013年)

王冬容 董军\整理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3月30日   第 04 版)

  1982年

  智利颁布《电力服务法》,为第一个电力工业结构重组和自有竞争法律框架

  1983年

  智利实施电力结构重组,基本实现发、输、配分开

  英国颁布《能源法》,取消电力行业进入限制,实施电网无歧视进入

  1984年

  美国缅因州首次引入发电侧竞争招标,对新增发电容量按可免成本公开招标

  新西兰开始推行电力工业私有化,撤销了能源部下电力厅

  1985年

  智利建立成本型电力库

  西班牙成立独立输电公司

  1986年

  智利实现2MW以上用户零售竞争

  1987年

  新西兰实现电力政企分开,成立新西兰电力公司(ECNZ)

  1988年

  新西兰电力公司重组,形成发电、输电、营销、电建四个利润中心

  英国政府发布“电力工业私有化”白皮书,开启电力改革

  1989年

  英国议会通过《电力法1989》,同步实施电力重组、私有化、市场建设和行业监管,成立独立监管机构

  阿根廷颁布《国家改革法》,确立国有工业私有化

  荷兰颁布电力法,确定电力改革原则,实现电网开放

  澳大利亚中央政府调查电力工业效率,成为发展全国电力市场的导火索

  1990年

  澳大利亚成立专职负责全国电力市场设计和建设的电网管理委员会(NGMC)。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州实施模拟市场

  墨西哥总统泽迪罗发起在发电、配电、售电引入竞争的系列电力改革

  英国国家电网公司(NGC)成立,英格兰地区发、输、配完全分开,放开1MW以上用户。建立英格兰威尔士强制型电力库,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组织性电力市场(organized market)。NGC负责调度、结算、基金周转和组织辅助服务

  挪威颁布新能源法,为电改提供法律框架

  芬兰引入电力趸售竞争

  波兰撤销电力煤炭委员会(类似电力部),开始重组电力企业,实施发、输、配三分开

  1991年

  阿根廷颁布电力市场法,确定电改框架

  澳大利亚工业委员会提出电力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建议报告

  苏格兰实行除核电外全部发电资产私有化

  葡萄牙出台电力改革计划,开始葡萄牙电力公司(EDP)的重组

  1992年

  美国能源政策法出台,要求在电力批发市场引入竞争,对大宗买卖电开放输电网

  墨西哥批准独立发电商计划

  阿根廷开始实施发电私有化,开放电力批发市场

  澳大利亚制定国家电力工业战略,确定放松管制目标和方案

  新西兰制定电力法案,分步骤取消供电专营

  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国有一体化)该组成联合股份公司

  瑞典实施“厂网分开”,其国家电力局发电资产组成Vattefall(大瀑布)电力公司,电网资产组成SK电网公司,均为全国有

  挪威、芬兰输电资产分离,成立国家输电公司,同时发布通用输电价格

  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成立,实现股份制,成立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

  1993年

  墨西哥设立能源监管委员会

  智利输电资产分离,成立输电公司,并向社会出售

  澳大利亚制定“国家电力市场试行要点”,开始全国市场模拟。维多利亚州宣布电力工业改组规划

  西班牙开始放松电力管制改革

  瑞典提出自愿型电力库方案

  挪威国家电力市场有限公司(Statnett Marked)成立

  1994年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电力库开始运行;新南威尔士太平洋电力公司厂网分开,改组为纯发电公司

  新西兰输电资产分离,成立输电公司,同时放开发电投资

  英格兰放开售电市场至100千瓦以上用户

  葡萄牙电力公司分拆成1个发电、1个输电、4个配电公司

  芬兰电力库运行

  韩国首次提出重组韩国电力公司,引入竞争型交易市场

  1995年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重组成立7个供电公司,负责配电和售电

  新西兰电力公司分离30%电厂成立新的发电公司

  英国国家电网公司实行私有化,并出售其抽蓄电站

  日本修改电力法,放开新增发电竞争

  1996年

  美国加州通过电力改革法案。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颁布888、889号法令,要求发输配售分开,开放批发市场,发布统一输电价格,无歧视开放电网

  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建立电力批发市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启动批发市场,包括太平洋电力在内的3家发电参与竞争。同年,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规则发布

  新西兰实现售电完全竞争,建立批发市场,2家国有发电公司和新增发电公司参与竞争

  西班牙电力市场建立,开放2500万千瓦时以上用户

  欧盟15国达成内部统一电力市场协议,发布96指令

  瑞典新电力法生效,开始零售竞争

  挪威、瑞典建成第一个跨国电力市场Nord Pool

  丹麦国家电网向年电量在1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配电和用户开放

  波兰制定能源改革方案,确立到2010年改革路线图

  日本开始放开发电,对新建电源实施招标

  1997年

  阿根廷和巴西相互开放电力市场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和新南威尔士2州开始实施国家电力市场计划

  葡萄牙电力公司实施部分私有化,降低国家持股至50%

  芬兰电网公司向全部用户开放输电网

  波兰实施《能源法》,设立能源监管局

  埃及颁布“投资保护奖励法”,电力工业作为私有化对象

  1998年

  美国PJM竞争市场建立。加州电力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在加州等10个州开始第一批大用户跨州交易试点

  巴西调度独立,国家电力系统运行机构成立

  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正式运营

  新西兰通过《电力工业改革法》,以进一步促进发电和售电竞争

  英国售电市场全面开放

  德国颁布《电力和天然气自由化法》,取消供电专营

  西班牙实施新电力法,开放电力市场。西班牙电网公司成立电力交易中心,该中心后续改组为独立股份公司,股东为各发电公司和供电公司

  芬兰加入北欧电力市场

  波兰将发电重组为7家公司

  印度颁布并实施《电力监管委员会法》

  南非发表《能源政策白皮书》,开始对Escom进行重组,成立独立发电、输电、配电公司

  1999年

  美国新英格兰市场从成本型电力库转为竞价型电力库。美国联邦能源委员会发布2000号法令,促进成立区域输电组织RTO

  加拿大安大略水电局改组成立独立发电、输电、配电公司

  新西兰新成立的国有发电公司Contact Energy私有化

  英国发布NETA(新电力交易制度)详细文件

  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中分拆成立3家独立发电公司

  丹麦西部电网加入北欧电力市场

  德国第一个电力交易中心—莱比锡电力交易所成立

  波兰成立能源交易公司,从次年6月开始电力交易

  日本颁布并实施新电力法,开放30%大用户直接参与批发市场

  韩国公布电力工业重组方案

  2000年

  美国加州爆发电力危机。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批发电价急剧上升。巴西因干旱发生电力危机

  墨西哥建立电力“影子市场”,包括日前和实时平衡市场,实施节点电价,包含容量补偿

  法国迫于欧盟压力发布电力自由化法,开放市场,分设发电、输电、配电部门,调度中立

  意大利国家电力调度中心正式运行,财政部拥有全部股权

  丹麦东部加入北欧电力市场

  俄罗斯实施两次电力改革,国家只保留电网和调度控制权

  韩国通过《电力企业修正法》和《电力工业重组促进法》

  2001年

  加州电力市场停运。FERC发布四个RTO设想

  英国开始实施NETA,用自愿型平衡机制代替强制型电力库,涵括长期、中期、短期和实时市场

  欧盟宣布电力和天然气全面放开计划

  俄罗斯成立电力改革工作组,发布打破垄断时间表

  印度达波尔电厂项目流产,IPP计划失败,市场建设停滞

  韩国电力公司开始重组,剥离6家发电公司,成立独立调度交易中心KPX,建立成本型电力库

  2002年

  美国FERC发布“标准电力市场”草案。

  加拿大安大略省实施发电私有化,竞价上网,用户放开

  北欧电力市场拆分现货业务,成立北欧电力现货交易所

  俄罗斯政府向议会提交一揽子电力改革法案

  克罗地亚通过电力私有化法案

  7月,印度大停电,2.35亿用户断电。8月,印度政府发布包括电力改革在内的15项经济发展方案,提出2012人人有电

  埃及、约旦、叙利亚、土耳其、伊拉克五国联网工程完成,目标是在2015年建成地中海电力市场

  波兰全部发电、配电公司及波兰输电公司全部实现民营化

  2003年

  美国新英格兰市场采用“标准电力市场”模式改造成功

  英国发布BETTA法案,苏格兰纳入全国电力市场

  法国电力进行私有化改造

  意大利放开大用户选择权

  欧盟颁布48号文件,全面指导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

  北欧电力交易所清算业务独立,成立北欧电力交易清算所

  俄罗斯总统普金签署六项法案,启动新一轮电力改革,包括厂网分开、输配分开、调度独立、主辅分离,2006年完成。该年11月,电力交易所正式运营

  印度通过新电力法,推进电力私有化,允许用户直接交易

  日本修订电气事业法,赋予用户选择供电商的自由

  2004年

  巴西成立电力监管委员会

  法国电力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该年7月1日,法国放开非家庭用户

  意大利电力交易所正式运营

  俄罗斯拆分并出售联合能源旗下发电公司

  日本放开500千瓦以上用户

  2005年

  英国将电力市场NETA模式推广到全国,建立了BETTA模式

  法国电力(EDF)整体改制上市,但国家仍绝对控股,对输电网公司RTE实施法律性分离,RTE成为EDF的全资子公司

  北欧电交所成为欧洲首个欧盟排碳配额(EUA)交易的电力交易所

  德国《能源工业法案2005》出台

  澳大利亚出台新的国家能源法和国家能源规则

  日本电力批发市场开始运行,允许容量为50千瓦以上且供电电压6千伏以上的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商,这部分用户的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达到63%

  印度颁布了与2003年电力法案相应的国家电力政策,开始执行输、配电网开放接入

  2007年

  北欧电交所成为欧洲首个开展核证减排量(CER)交易的电力交易所

  俄罗斯开始建立容量机制,由系统调度机构对新增容量进行招标,并支付容量费用(该费用作为系统使用费在全体用户电价中分摊)

  印度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电力交易的准则

  2008年

  俄罗斯完成了拆分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RAO和垂直一体化区域电力公司AO-energos的过程

  印度颁布《输电项目鼓励竞争指南和输电服务竞标指南》、《开放使用条例》,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NAPCC)

  印度能源交易所和印度电力交易所开始正式运营

  2009年

  欧盟发布第三能源法案,要求将垂直一体化公司的垄断业务拆分出来,各成员国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制定协调一致的电力市场规则,促进电力市场融合和跨国电力交易。北欧与德国联合运作启动日内平衡市场。

  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成立,负责管理国家电力市场和天然气市场

  印度电力监管委员会原则上批准成立国家电力交易公司

  2010年

  NASDAQ OMX收购了NordPool ASA,包括电力金融交易、清算、咨询三块业务,与NordPool Spot AS合作在英国启动N2EX电力市场

  俄罗斯修订电力法,保留政府对批发市场价格的部分控制力,管制价格依据成本和合理投资收益确定

  印度国家电网公司将国调和5个区调从职能部门中分离出来,注册成立其全资拥有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公司

  2011年

  欧洲理事会正式宣布2014年完成内部欧盟能源市场建设

  英国能源部发布《电力市场化改革白皮书(2011)》

  德国按照欧盟第三能源法案要求实施了相关指令

  俄罗斯启动了长期容量交易市场,进行发电容量的自由交易

  澳大利亚成立了能源市场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能源市场改革工作

  福岛核电事故后,日本提出新一轮电力改革思路框架

  2012年

  俄罗斯将输配电重新整合,将跨区域的配电公司(IDGC)与联邦输电公司(FGC)合并,组建输电和配电一体化的国有电网公司

  为应对电价上涨的挑战,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了一揽子国家能源市场改革计划

  日本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制度

  南非政府发起了可再生能源独立发电商采购计划(RE IPPPP)

  2013年

  英国能源气候变化部(DECC)发布《电力体制改革实施草案》,宣布2014年正式实施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针对低碳电源引入差价合约机制、对新建机组设立碳排放绩效标准、建立容量机制、引入最低碳价机制等

  (作者王冬容为中电国际政研室副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专家组成员,董军为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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