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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5年03月23日 星期一

日本报废5座核反应堆

《 中国能源报 》( 2015年03月23日   第 07 版)

  日本美滨核电站

  本报讯 《华尔街日报》消息称,3月17日,日本关西电力公司决定报废位于福岛县美滨町的美滨核电站1号、2号机组;日本原子能发电公司决定报废位于福井县敦贺市敦贺核电站1号机组;九州电力公司位于佐贺县的玄海核电站1号机组以及中国电力株式会社的岛根核电站1号机组也于18日宣布报废。这是福岛核事故后,除福岛第一核电站外,首批报废的反应堆。

  此次报废的5座反应堆运行时间都超过40年,装机在34万至56万千瓦,已经不符合日本现行的核电站安全标准。福岛核事故后,日本于当年修改了《核物质和反应堆管制法》,规定核电站的运转期限为40年,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核电站才能破例延长运转时间,最多延长20年。这是4家公司首次根据新规定报废反应堆。

  如果不报废选择延期,需要严格检查反应堆是否老化,还要满足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新标准,为此将付出巨额投资以及几十年的时间。以东京电力公司1998年废弃东海核电站1号反应堆为例,预计费用达850亿日元,原拟定2020年完成,去年宣布延长至2025年。

  4家公司认为,即将报废的反应堆和新反应堆相比输出功率较小,即使斥资确保安全重启也难以盈利。实际上截至目前,日本还尚未成功升级过1座反应堆。

  4家公司于19日向日本产经省上报情况。日本产经省已要求各电力公司3月底前提交老化反应堆的应对计划。有分析称,日本政府将在推进核电站重启的基础上,展示推进老化机组报废、提高安全性的积极姿态,而这4家电力公司的举动刚好符合日本政府的意向。

  但是,报废反应堆还存在埋藏的问题,需把核燃料棒埋在地底50米以下深处,如今日本各地都抗拒核废料,能否找到理想的埋藏地还是未知。

  日本政府一面敦促报废老旧反应堆,一面决定根据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审查,确定反应堆安全重启方案。关西电力公司17日还向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申请审查位于福井县的高滨核电站1号、2号机组以及美滨核电站3号机组,为重启做准备。

  据悉,日本政府打算让这4家公司未来通过提高电费的方式为报废工作集资。但这将为本就饱受诟病的日本9大电力公司增加负担。日本政府已决定明年开放售电市场,对各电力公司来说,如何平衡提高电费与确保报废资金将成为难题。

  (赵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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