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7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理措施进行通报。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陕西省处理的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些企业或将被按日连续处罚。
据了解,公布的10家违法企业,是陕西省依照新环保法实施后处理的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包括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这些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问题,其中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废水私排、废渣随意堆放、污水严重超标等违法问题达9项之多。
十家企业中很多都是煤化工企业。在处理要求中,有移送司法机关的,有责令停产的,有限制生产的,有行政处罚的,还有些企业可能还将被按日连续处罚。
(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