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透露,2014年,山东省共破获涉电犯罪案件4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8人,打掉犯罪团伙18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成立反窃电专项活动小组315个,累计开展用电检查802万户,补收电费6240户,追补电量1664.51万千瓦时。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同比降13%
2014年,山东省电力公司积极配合经信部门和山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全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同比下降13%。
据山东电力副总经理张方正介绍,山东电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年共完成9座500千伏变电站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安排专项资金1620万元,用于变电站电子围栏、防盗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建设。
同时,山东电力还在省、市、县全面成立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的基础上,加强各市、县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警企合作机制得到进一步深化。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企地共建、专群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保持“反窃电”高压态势
据了解,2015年,山东电力将进一步加强警企合作,完善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工作机制。山东电力所属各单位将从联合办公室办公条件、办案交通工具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对于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及时向经信、公安等部门汇报,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和措施,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对发生的涉电案件将及时报案,保护好现场和证据,配合公安机关快侦快破。
同时,山东电力还将健全反窃电多方协作机制,深化警企合作,紧紧依靠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惩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反窃电”高压态势。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客户对电是商品和窃电是违法犯罪的认知。建立反窃电交流平台,开展反窃电技术研究与交流,实行窃电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窃电动态、手段和技术特点,落实反窃电技术手段和预防应对措施。
此外,2015年,山东电力还将加大防窃电技术改造力度,加大反窃电监控分析力度,利用营销稽查监控、用电信息采集等信息系统,对窃电高发行业和线损较高的台区实施常态监控,提高打击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