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国家战略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12月26日,浙江台州中心枢纽港——临海头门港一期码头正式开港,首座2万吨级兼靠3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水工结构按5万吨级设计)正式投入运营。
头门港开港是推动浙江省海洋经济南翼发展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助推台州地区经济发展,带动浙中浙西等内陆腹地的经济建设,并对整个浙江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据悉,头门港开港标志着浙中沿海千年古城临海结束了无海港的历史,从此挺进东海,开启“陆海联动”新时代。同时,这意味着浙江省省级海洋资源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公司控股管理的首个重大涉海新建项目开花结果,从工程建设为主转入工程建设与港口运营、城市开发并重的新阶段。
据介绍,头门港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总体布局中“南翼”的重要节点,台州港的核心港区,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较好的优势组合度。
2013年12月25日,临海头门港新区管委会成立。2014年6月3日,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65%与35%的股比共同投资设立,首期注册资本为64亿元。
2014年9月30日,浙江省海投集团公司正式收购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公司51%股权,并承接头门港项目的开发建设,该公司进入实质性的运行阶段。自此,头门港的建设开发纳入省级海洋资源统筹管理,进入了新的政企联动与战略合作阶段。
为确保头门港开港任务的如期完成和开港后的有效运营,头门港公司在加快港区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下,在开港前顺利完成开港各项软件配套建设和各类行政许可审批。12月15日,头门港公司取得由台州市港航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头门港区已具备了港口经营的软硬件各项条件,在法律层面上获得了“运营身份证”。
(朱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