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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加强沟通合作 扩大资源共享

七家央企欲建5GW电站

肖蓓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12月22日   第 24 版)

  近日,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GO)2014年度工作会议在南京南瑞集团江宁基地举办。这个此前由6家央企于2013年8月宣布成立的PGO合作组织,经过一年的摸索和磨合,从最初的央企创新型合作模式发展演变成为如今央企联盟一站式服务合作平台。

  在这一年后,联盟企业也出现了微调整。此前PGO组织由国电光伏、国电蒙电、国电南瑞、招商新能源、保利新能源、中国电子科技48所组成,后保利新能源退出,华北高速与江苏苏美达集团加入,形成了现在的7家央企联盟PGO新组织架构。

  在本次大会上,7家央企负责人共同宣读了联盟的“共同宣言”,重申加强沟通与合作,包括扩大资源共享范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把PGO联盟打造成光伏电站一体化建设模式的引领者;强化全面合作意识,继续加强PGO各成员单位间内部合作,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企业间全方位、开放式合作的新模式,真正做到“合作、合力、合心”;实现优势互补,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充分发挥各成员优势,共同提高全行业的生产技术、工程建设、运维管理的整体水平,维护光伏产业发展秩序;恪守互利共赢原则,加大投资和资源整合力度,着眼长远的全方位合作,共同开创发展共赢新局面。

  据介绍,PGO一站式服务合作平台模式也称光伏电站金融一体化模式,涉及光伏电站项目开发、融资、建设、交易、运维服务等环节。根据现有PGO联盟企业优势,这7家央企分别有各自分工,国电光伏公司为电站项目第三方EPC,南瑞集团、苏美达为第三方EPC分包方,电站设备由中电48所及国电光伏提供,国电蒙电负责电站运维,招商新能源、华北高速作为项目业主对投建电站进行交易或持有。

  虽然国电光伏目前排名2013年国内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第三位,但据PGO秘书长冯国良介绍,从2014年起南瑞集团及中电48所也会进入光伏电站EPC领域,预计2014年安装量分别为167MW和80MW。PGO组织的整个EPC功能将进一步加强扩张。

  据了解,目前PGO组织在国内已完成235MW光伏电站,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盘踞了4座电站,分别包括国电内蒙古电力科左后旗乌兰楚鲁40MW、国电蒙电新能源托克托县40MW光伏发电项目、国电蒙电乌兰察布察右前旗50MW以及国电蒙电乌拉特后旗40MW,均于2013年底前投产,享受1元/千瓦时电价,发电量超过电站设计年平均发电量,超发率最高达到5.4%。

  PGO的中期计划是五年内开发总装机容量为5GW的光伏电站,对PGO组织而言,电站开发设计、EPC、运维已经形成较有优势的竞争力,建设5GW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投资与电站金融交易方面还存在一些弱点。

  PGO会长徐忠在回顾中提到,融资资金的滞后导致建设资金的回款滞后。他表示,今后将逐步完善资金问题以形成良性和健康的闭环机制。

  此前,PGO组织的投资业主主力为招商新能源,虽然招商新能源排名2013年光伏电站投资企业10强中第六位,但对于强强联盟的央企组织及雄心而言,稍显单薄。华北高速的加入在某种程度上补充了这块的实力,对华北高速而言,光伏是全新的领域,2014年下半年才正式进入,按照其计划,2014年投资持有170MW电站,2015年将继续收购500MW光伏电站。

  冯国良表示,目前我们已经度过了电站质量关,下一步我们需要度过电站金融关。要形成闭环机制还需要寻找解决方案,比如引入优秀的民营投资公司,比如向金融机构开放,为PGO组织机构成员单位涉及配套的长期融资方案。

  2014年许多投资大鳄如中民投、恒大等相继成立或进入光伏电站投资领域,光伏产业已经逐渐从以前产品制造走向真正的能源输送产业,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会有更多的投资巨头进入,竞争将升级,兼并退出会持续,未来是强者之争。

  “PGO组织的模式很好,7家央企都有各自的优势,捆绑在一起的实力不容小觑,现在的关键点,一是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能在磨合中越来越默契有利;另外就是金融这块,他们自己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如果能在这两方面完善,那么再强的竞争,PGO也能占的一席。”一位金融银行董事分析。

  此次内部会议引进了来自中资、外资银行、保险、信托、租赁、知名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高层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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