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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10年受贿3500万
刘铁男被判无期(关注)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12月15日   第 02 版)

  本报讯  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等来了法院判决。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场由实名举报发端的“打铁记”历时2年,全程引发各界关注。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从河北省廊坊中院公开的判决书可见,法院查明的刘铁男受贿事实几乎全部与滥用审批权有关。刘铁男工作过的国家发改委,是我国进行宏观调控的关键部门,掌握着项目审批、资源配置、政策规划、定调价费等多方面权力。因为这些权力事关地方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因而权力部门、连同执掌权力的关键岗位人员成为地方政府、企业攀附的对象。而在对多家企业的各种“帮助”的背后,刘铁男直接或通过儿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

  据悉,刘铁男在纪委办案期间提交了《关于发改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问题的若干建议》,对此,法院判决书指出,刘铁男在办案期间结合自身教训,为从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

  判决书同时表示,对于刘铁男及其辩护人所提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与家属积极退缴了全部赃款,认罪、悔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据介绍,今年最高检共查办发改委受贿案11案11人。专家认为,作为官员滥用手中审批大权徇私敛财的代表,刘铁男案的宣判,代表着对“审批崩塌式腐败”“零容忍”。

  (肖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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