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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金融支持能源要适应新常态

——访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经济师孙兆东

本报资深记者 仝晓波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12月08日   第 03 版)

  当前,能源金融已成为我国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能源产业的发展,中国能源作为经济支柱的作用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发展新常态。中国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倒逼能源结构优化迫在眉睫,通过金融资源配置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也成为业界更加关注的焦点。

  针对此话题,本报专访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特约财经评论员、知名经济学者、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经济师孙兆东。

  选择性支持才能更好促进发展

  中国能源报:您认为当前国内银行的信贷政策或者金融大环境,对不同能源领域有什么样的定位? 

  孙兆东:能源是国民经济的支柱,银行支持能源行业,一定要按照国家的发展战略,或者是政策指向去进行。

  目前中国能源成为经济支柱的作用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常态。纵观全球,过去以煤、油等传统化石能源为主的粗放型能源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能源价格持续走低。换言之,目前传统能源这根“支柱”在变瘦,但是这个“支柱”同时正在张贴风、光、核这样的“瓷砖”,这正是中国经济需要的,也是新的发展常态。所以商业银行,乃至各类融资渠道都要适应新常态,选择性地支持发展好的新能源企业。

  中国能源报:您如何评价当前国内金融大环境对能源行业的整体支持力度?

  孙兆东:能源本身就有结构的问题,未来的发展就是要优化结构。金融支持能源的发展,也要选择性地支持,关键是对行业的未来发展有一个更准确的判断。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传统能源行业,如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支持力度都很大。相较于民营企业,传统能源公司发展新能源,也更容易得到金融支持。

  新能源产业目前存在一些结构性风险。以光伏为例,部分企业的产品处于低端,很容易被低成本的技术创新替代,这类光伏企业可能会面临融资困难,拿到银行的贷款很难。

  碳金融破题

  中国能源报:银行放松光伏项目的贷款政策似乎已成大势所趋,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开始积极备战光伏项目贷款。例如,招商银行率先把“光伏电站行业”由之前的限制类行业定为“适度进入类行业”。您如何评价当前银行对光伏产业的信贷政策?

  孙兆东:从能源结构来讲,光伏和风电、核能等新能源都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光伏产业产能非常大,国内的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支持力度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相对过剩。

  产能相对过剩会催生一些行业性风险,进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信心,也会影响到金融机构对这个行业的判断。而银行对某一行业的支持,取决于其过剩的风险程度,融资肯定是要寻找这个产业链中获得重点支持、低风险的领域介入。目前光伏再次成为国家政策重点扶植的产业,发展前景逐渐明朗,银行的政策也会做出相应调整,招商银行的政策调整就是一个例子。

  中国能源报:您怎么看待未来银行针对光伏产业的政策走向?

  孙兆东:我是学光学工程技术专业出身的,从专业角度来讲,我国的光伏产业起步晚但发展快。国内的光伏发电技术并落后于国外,无论多晶硅、单晶硅,还是薄膜光伏的制造能力都很强。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也非常快,有加速成本摊薄的可能,从更长远的人类历史进步角度讲,我很看好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

  随着时间推移,政策是动态的,光伏行业的发展变化也是动态的,如果前面提到的三个瓶颈解决了,光伏产业将由相对过剩变成大力发展。届时各家银行会进一步支持光伏产业,而光伏发电或许会成为商业银行优先或重点支持的项目。

  未来的光伏行业,会出现结构性的分化,淘汰低端,向高端发展,例如如低成本的薄膜光伏发电可能是一个方向。未来可能会有更多新材料、新工艺的突破,在研发经费上需要大量投入,需要有一定实力的光伏企业,这些企业的融资方式也可以进行创新,比如用一些先进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等。

  中国能源报:您对解决光伏企业当前的融资难题有何建议?

  孙兆东:银行对企业进行的信贷评级是基于其对宏观经济、政策、企业的行业地位、技术,以及企业面临风险的综合判断。商业银行倾向于支持发展比较成熟,有稳定现金流,并且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

  对企业而言,银行的融资属传统手段,成本最低。一旦传统融资不通畅,企业要免于破产就必须要寻找多元融资渠道,包括信托融资、租赁融资、股权融资等。我认为,对企业而言,不同的阶段,需要有不同的融资考虑,一定要按规律融资,避免风险。企业的常态融资,应该是债务融资,而不是股权融资。对企业而言,债务性融资相当于成长所需要的钙和维生素。而股本性融资更适合企业在其发展“青壮年”时期,“嫁”给资本市场。 

  此外,我曾经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过一篇文章,提出用碳金融方法解决光伏、风电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成本和发展瓶颈问题,即用“碳金融”方法,给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以补贴,降低其阶段性成本,伴随着技术进步,成本继续摊薄,碳金融的扶持政策,可以由重减轻。

  产融结合不是相互转化

  中国能源报:金融与能源行业在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孙兆东:当前,其实很多行业的过剩都是结构性过剩,而非绝对过剩。解决结构性问题,就是让金融更好地支持结构性薄弱的领域,规避一些阶段性过剩的领域。金融有两面性,有时对国民经济能起到查遗补缺的作用,但也容易发生“马太效应”,所以金融企业要避免金融过度化。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要想更好融合,一要熟悉金融规律,二要融资渠道便利,三要掌握产业技术发展路线。

  我认为产融结合并不是相互转化。比如石油公司金融化,或者是金融控股集团去办石油,都做不到专业、专注,并且会催生更大的集中度风险。能源企业的产融结合更多是要学会使用一些金融产品,而不是盲目涉猎金融。产融结合是从金融服务这个产业的角度去做,而不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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