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
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本报讯 11月4日,住建部披露,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降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有关要求,决定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绿色建筑内容,将绿色建筑有关成本纳入估算投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施工方案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采取绿色施工措施。
此外,还将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完善实施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抓紧制(修)订绿色建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指南。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材料、产品的研发,并积极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使用。要对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进行标准及技术方面的培训,培育绿色建筑第三方咨询、检测机构,增强服务市场能力。
据悉,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把此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国家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李卓望)
江苏绿色建筑标准
明确对可再生能源要求
本报讯 11月5日,第七届绿色建筑国际论坛在南京博览中心拉开帷幕。江苏省住建厅在会上发布《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江苏全省新建民用建筑将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这意味着,届时江苏新建居住建筑均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过滤装置,且相关建筑设计要求将通过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进行把关。
据悉,江苏省出台的《标准》核心内容共168条,涉及场地规划、室内外环境、暖通、景观环境设计等,都是为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要求而设定,具体包括8条“强制性条文”和160条“应条文”,必须全部执行。江苏省住建厅科研设计处高级工程师费宗欣介绍说,一星、二星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由江苏省住建厅负责评定,三星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由住建部负责评定。目前强制执行的最低绿色标准,如果建筑不达标就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同时按照相应条款惩罚。
《标准》对可再生能源利用提出新要求,首次细化了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比例。比如明确所有居住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中12层及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的住户比例不低于60%,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户数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必须三者选一,应用50%太阳能热水系统、20%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或0.2%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