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国企改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本企业即将进行改制,整体改建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本企业现在对外债权、债务将由改制后公司全部继承,为保证相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本企业特发布公告如下:
请本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本企业确认债权、债务,如对改制后公司继承本企业原有相应债权或债务有异议,请于上述期限内提供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则视为同意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员:吴峰 联系电话:0551-63678025 传真:0551-6367803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69号 邮政编码: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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