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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6月23日 星期一

将“未遂”事件纳入应急管理

顾小成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6月23日   第 04 版)

  从去年开始到现在,某石油化工企业积极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分析事故苗头,并依据员工上报的未遂事件修订完善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6个应急处置程序。

  据笔者了解,该企业将预防安全隐患的着眼点放在“未遂事件”和异常现象上,逐步建立健全了隐患事件和异常现象上报机制,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将存在隐患的事件当成事故处理。截至目前,该企业已对上报的20多起隐患和异常现象进行统计、分类,深挖安全风险管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所谓未遂事件是指由管理因素、随机事件或时间因素引发,由生产、设备、环境隐患和设计缺陷演变成的无伤害或轻微损失的险肇事件。由于未遂事故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通常使得一些企业忽视了这类事故的隐患。事实证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诱因之一,正是在对一起起未遂事件的容忍和忽视中发生的。

  海恩法则认为,在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一般会有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以及1000个事故的隐患。事实上,安全事故不是孤立存在的,时常会伴随着一些未遂事件,平日里管理者对未遂事件缺乏重视,缺少应对措施,一旦面临突发事件,就容易酿成事故,员工在处置时也会因应对能力不足,造成处置不当。因此,要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就必须首先杜绝未遂事故,必须高度重视对未遂事故的处理。

  笔者认为,将未遂事件与作业流程改进、员工安全培训等方面有效对接,是化工企业弥补制度漏洞缺陷,强化应急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那么,当未遂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笔者认为,要搞好未遂事故管理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把未遂事故当已遂事故处理,及时组建未遂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总结,并积极整改,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罚。如果企业对出现的未遂事故只作一般提醒,而不是处罚到位,查处不落实,形成的后果往往是“小洞不补,大洞难堵”。

  二是要把未遂事故当做安全教材,加大对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未遂事故分析讨论活动及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实践证明:再完善的制度都有缺陷和漏洞。当安全文化的传播使得员工接受了预防为主的安全价值观、以人为本的生命观,才能在工作中自觉自发地改变自己的行为。达到“学习的目的是改变思想、学习的结果是改变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抓到安全管理的核心,使生产经营处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之中。

  三是要实行未遂事件报告制度,共享未遂事件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关注细节。要以外单位和本单位的未遂事件为鉴戒,在日常工作中用心观察细节,从而发现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因素。

  四是要借鉴外单位成功的管理经验,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很好的应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一个“未遂”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漏洞,实实在在的隐患,认真处理未遂事故对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故事的沉痛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将未遂事故当作事故来管理,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才能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通过未遂事件推进应急管理,由事后管理变为有的放矢的事先预防,既可以降低安全隐患出现时的处理成本,还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作者系胜利油田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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