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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6月09日 星期一

淘汰炼油行业落后产能更要依赖市场

陈晴 孟鹏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6月09日   第 04 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对我国近两年的落后产能淘汰做出具体规定,也是对“十二五”规划中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有效补充。但《方案》涉及的重点行业并无炼油行业,纵观近几年淘汰落后产能的文件,炼油行业也鲜居其中。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提出,在2013年底前,将淘汰2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但据笔者统计,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近60家炼油企业一次产能在200万吨/年以下,累计产能达到5285万吨/年,占我国一次总产能的7.63%。

  炼油行业是一个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由于政府产业规制的长期存在, 也是一个高进入和高退出壁垒的行业,所以对炼油行业的结构调整,不能强制一刀切,只能通过政策这一直接的手和市场这一无形的手双管齐下,促其逐渐转型或退出。

  目前来看,国家调控炼油产业升级的主要办法,一方面是调控炼油下游终端行业;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油品升级加速规模以下的炼油企业进行转型或退出,最终达到炼油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

  《方案》指出,京津冀、山东、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成为淘汰落后产能的各行业之首,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目前已成为国内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地区。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增速的减缓,今年1-4月份我国整体的柴油需求低于去年同期。据统计,1-4月份我国的成品油表观消费量8496万吨,同比增长2.7%,其中汽油增长9.4%,但柴油则下降了2.5%。

  《方案》与炼油行业有直接关系的便是油品质量升级,而油品质量的升级难点在于民营炼厂。

  制约民营炼厂的油品质量升级的一个原因是下游承载范围和能力依旧较窄较弱。

  目前我国的国五汽油适用地区仅以北京、上海、江苏(除去苏北五市)为主,市场份额小,而以上地区为中石油、中石化主要销售区域,民营市场进入难度系数较大。在山东地炼中仅京博、海科等企业可限制性进入。所以即使山东地炼在生产装置、原料及调和技术满足的条件下,批量生产国五汽油仍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

  制约民营地炼油品质量升级的另一原因是市场上低端需求的存在。我国将柴油分为“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两类。目前国家对品质较低的普通柴油的考虑和保留,成为我国民营炼厂柴油升级慢的一大主因。

  据笔者了解,普柴适用范围的柴油需求占我国柴油总需求的26.07%。而这些行业中的部分企业为了追求成本最低化和利润最大化,所用柴油还有一大部分比例在国家规定的普柴标准以下。正是为了满足这部分低端需求,目前约有45.24%的厂家仍只生产国家要求的普柴以下标准的柴油。

  因此,即便是当前山东地炼炼油装置及产能不断更新、升级,能否生产出市场所需要的油品成为最实用的探讨点。而就目前来看,油品质量升级作为一项强制性政策,对地炼指向性的意义远大于实际营销的意义。但从实际意义上讲,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对性及油品升级的强制性仍将更依赖于市场这只“无形的手”。

  (作者系卓创资讯油品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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