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雾霾治理已走过近一年的时间。雾霾的出现,令各地政府认识到区域协同的重要性,区域联防联控成了应对雾霾的战略选择。近一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联手治霾为契机,形成倒逼机制,正大力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绿色高效发展。
目前,无论是中央各主管部门,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已形成共识:雾霾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与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联系在一起,在治理雾霾和防治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取得一石多鸟的效果。
近日,本报启动了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联防治霾大型采访调研活动,深入一线,直击治霾实践,探寻治霾经验。本期,将首先为您呈现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实施治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及实践。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
雾霾治理需科学
谋划综合施治
■本报记者 张子瑞
“雾霾虽然是环境的问题,但其背后却是复杂交织的多种因素。就像人生病一样,表象是发烧症状,其根源却各不相同。”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日前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综合施治一石多鸟
去年国务院颁布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在这一政策出台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做了大量的工作,提交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方案。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大气十条”采取综合性措施,从宏观、战略层面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十大类35项措施,包括污染减排、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布局、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区域统筹、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可以说多措并举,综合防治,措施不仅针对污染的削减,而且瞄准了发展过程的核心问题,立足于提质增效。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治理雾霾等大气污染,除了加强环境监察,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外,还要从城镇化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开发强度、能源使用方式的优化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将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新需求,形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动力,力争取得一石多鸟的效果,实现大气环境效益和经济发展双赢。通过环境治理,既达到改善大气质量的目的,同时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加强产业和区域统筹
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看来,治理雾霾要从长期着眼,近期着手,将治标措施和治本措施结合起来,处理好长期政策目标和近期政策行动的关系。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的职能定位使其更侧重战略性、系统性和宏观性,更注重在宏观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体制环境方面进行塑造,比如从区域发展政策,区域经济协作角度来助力雾霾治理。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化解过剩产能意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的意见等,出台了脱硫脱硝高效除尘环保电价、油品升级价格政策、差别电价气价政策、能效领跑者制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等一系列有利于标本兼治、带动全局的综合性经济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市场手段,来增强企业加强节能环保的内生动力。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修订的《环保法》的要求,要在兼顾各地发展水平和自身条件的情况下, 实现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 “十一五”期间,火电大规模进行脱硫改造,涌现出一批脱硫设备企业,但随着火电脱硫趋于饱和,一批从事单一脱硫业务而未及时转型的企业又碰上不少困难。“这提醒我们在强化节能环保时,要掌握好节奏,做好环保治理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统筹。”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经过测算,我们现有的工业行业所有环保标准如果都能得到严格执行和落实,工业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将实现较大幅度下降。这一方面说明我们这几年标准在稳定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在促进落实和稳定达标方面仍有很大工作空间。”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说。
在该人士看来,环保政策和战略的科学性决定了其生命力和可持续性,出台文件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狠抓落实。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建立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优化产城功能协调,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试行区域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推动能源消费的清洁化。加快建设洁净煤生产、供应体系,有序推进煤改气,推进重点能源建设项目;三是狠抓节能减排攻坚;四是出台和落实好综合性经济政策。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称,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费强度与雾霾有一定的关联性,为此,在保证发展的前提下,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国家制定了控制能源消费增速的相关目标及措施,提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目标,促进煤炭的高效和清洁化利用等。把煤炭消费尽量集中到污染防治措施比较齐备的火电行业,尽量压缩民用散烧煤,或实行清洁煤、型煤替代。
谨防“形联神不联”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认为,联防联控机制正在不断规范和完善。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联防联控治理雾霾,特别要防止“形联神不联”的问题。一是要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二是要做到重大项目共同会商,重大污染数据实时上线共享。三是要进行区域内共同执法、交叉执法。“之所以存在环保逆淘汰现象,就是因为我们区域执法尺度不一致。”而在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方面,该人士认为除了国家部委积极参与外,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节能环保市场是政策法规驱动型技术引领型市场,只有按照政策把资源环境的要求落实到位,才能把潜在的市场转变为现实的市场。”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坦陈,“任何环境治理政策从制定到落实再到效果的显现,都需要一定的周期,并非一蹴而就。”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最后向记者表示,环保需要公众参与和支付意愿,比如油品升级了,油价可能会提高;也希望通过媒体宣传,能为环保披上流行色,让公众认为环保是一件很时尚的事情。呼吸新鲜的空气,打造优良的环境,需要依靠每一个人的努力。
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
央企要做
节能减排排头兵
■本报记者 张子瑞
“‘十二五’前3年,央企节能量累计完成8161万吨标准煤,约占同期全国节能量的23.3%;煤炭、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主要单耗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人士日前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提前超额达标
该人士表示,央企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国家队,在节能环保领域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据介绍,中央石油石化企业为改善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和环境质量,加快油气战略通道建设,积极引进境外低碳清洁能源;中央电力企业积极发展清洁能源装机,增加电力供应中清洁能源的比重。与此同时,央企积极开发、推广低碳高效产品,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如东方电气集团、哈电集团生产的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产量已超过传统的亚临界机组产量,对火力发电降低煤耗起到决定性作用。央企中专业从事节能环保技术服务的企业和单位有400多家,向全社会提供能源审计、能效监测、清洁生产审核、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碳审计等服务。
在“十二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中,央企及所属企业共有1600余户被纳入考核,占全国总数的10%,承担全国“万家企业”总节能量目标任务的30%以上。2013年,央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大幅下降,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
探索成功经验及模式
该人士告诉记者,通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央企在节能减排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模式。一是大力推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一些产能过剩严重的行业,如钢铁、建材行业,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一些传统行业,如石油石化、煤炭行业,加快了战略转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此外,有条件的央企还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优先发展清洁能源及循环经济产业。
二是坚持科技引领,研究开发、推广应用节能降碳新工艺、新技术,并加大节能减排技改力度。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的重点类央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节能环保技改和科技创新。如电力行业央企全面进行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截至2013年底,中国大唐、中电投集团、中国国电、中国华能和中国华电五大电力公司火电机组的脱硫率分别达到99.8%、99.7%、99%、98.3%和97.6%,脱硝率分别达到69.2%、61.3%、67.1%、68.4%和54.8%,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三是坚持管理创新,把集约化、专业化管理作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手段。
四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各央企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把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当做企业的生命线,创造一流的节能减排绩效,促进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资金压力增强 减排难度加大
该人士也坦言,央企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央企节能减排指标完成难度不断加大。”他说,一些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如煤炭、电力、钢铁等行业的央企,其能耗水平本来就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空间越来越小。
与此同时,央企节能减排投入资金压力也不断增强。该人士表示,全球经济危机余波未平,我国部分行业经营绩效很不理想,企业的节能减排投入相比“十一五”有所减少;对于排放大户电力行业来说,由于新的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部分企业的脱硫、脱硝改造存在着几十个项目同时开工的局面,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之近两年,国家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中央企业承担了重要的任务,这也要求大量的资金投入。
该人士认为,在当前各地区各行业通力合作向大气污染宣战的背景下,央企更要发挥排头兵的作用。一方面,央企在节能减排方面仍然要率先垂范,履行央企的社会责任,确保各项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另一方面,央企也应把当前的压力转化为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力和机遇,真正协调好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