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中石油发布拟设立并出售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事宜的公告,笔者对此有三点看法。
首先,天然气产业链中游的管道等基础设施最终实施网运分开是国际经验。网运分开指对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与运用设施的生产商、供应商、用户实施市场主体的分离,这是形成竞争型产业链结构的关键基础之一,而产业链的大量上游主体格局是另一关键基础。通过竞争型产业链结构,获得产业链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保障长期供气安全。美国、欧洲天然气产业链在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后,分别于1985年和1998年进行改革,经过近十年和十五年的努力,前者已实现网运分开,后者也已迎头赶上。中国亦无例外要走此路,中石油公告事宜在已建输气动脉基干线管道迈开网运分开大步,针对核心存量改革。此动作看似公司行为,背后应为国家意志。
其次,大胆加快推进网运分开的同时,出现保持稳定的选项也不必奇怪。在中国,不单要以竞争型产业链结构形成的市场价格配置资源,考虑到长期大量进口天然气等,还要谋求争夺亚太天然气定价中心话语权。网运分开是看得准、不能等的决策,需大胆加快推进。2004年底,以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全线正式商业运营为标志,中国天然气产业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预计今后十年仍处于此阶段。产业链各环节的衔接至关重要,美国和欧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后,也是分步、长期才实现网运分开的。就此而言,由中石油之外的中国石油集团或旗下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出现在东部管道有限公司为大概率事件。
最后,若中石油集团或旗下企业为代表的国有股份进入,是否控股是改革深化程度的试金石。随着中国天然气产业链的快速发展,西气东输一线和二线等基础设施的经营风险迅速下降,国家很可能大幅下调管输费率,这些基础设施更加回归低风险、低收益率、收益长期稳定的资产特征,社会保障基金等适宜对其投资,但它通常不寻求基础设施的运营控制权。如此看来,未来中国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很可能探索一种通过部分国有股份发挥主导作用,实现资本多元化和网运分开的混合所有制模式,而这部分国有股份在其中不一定控股,但却同样可以实现对运营的控制权。
一言以蔽之,中石油这次广受关注的管道资产出售,是以混合所有制推动网运分开的重大标志事件。
(作者系中国石油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