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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4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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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央企改革应守正出奇(评论)

杨存生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4月21日   第 01 版)

  当前,能源央企改革不断释放出各种积极信号。但如何迈出第一步,并不断深化推进,实现成功目标,事关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意义重大。

  守正,就是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深化改革是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根基。在能源竞争性领域,打破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是让国有、非公经济不再是零和关系,而是平等竞争、合作共赢关系。李克强总理前不久在亚洲博鳌论坛年会演讲中指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会产生1+1大于2,甚至是乘数效应。深化改革就是要处理好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共同发展的关系,力争呈现1+1大于2,甚至是乘数效应的效果。

  出奇,就是在国企改革的具体战术上,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又要有创新思维;既要追求国有与非公合作既得利益的平衡,又要跳出既得暂时利益,等等。比如混合所有制如何搞,有的地方酝酿改革方案时,把“推行比例”作为指标,有的要求确保一定时间内完成70%以上监管二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任务,有的大有一哄而起之势,有的认为要改变国有一股独大。用运动、计划和行政的办法很容易“跑偏”。习近平主席日前表示关键看细则。所以每一个改革任务都像是一个攻坚战,必须有个性化的方案和灵动的过程。

  早在1945年7月,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的窑洞里,与毛泽东同志对话,认为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都没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支配律。国有经济凝结了几代中国人的梦想与追求,改革开放在坚持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为我国发展注入了市场活力,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历史是一脉相承的,坚持守正出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就能更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作者系中国能源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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