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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4月14日 星期一

首批“能效之星”工业企业名单发布

本报记者 苏南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4月14日   第 18 版)

  4月10日,国家节能中心在苏州举行“中国能效之星”首批四、五星级工业企业名单发布活动。从名单上看,江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工业企业榜上有名。

  目前,“中国能效之星”评价首先在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的工业企业和北京的非工业企业、高等院校中开展。活动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对其能效水平进行全面“体检”,分别给予一至五星的“中国能效之星”星级,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其在节能低碳方面的社会形象。

  据主办方介绍,“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对于政府推动节能、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以及社会和市场信息传递均有积极意义。

  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是有助于激发企业(用能单位)节能、提高能效的内生动力,促进企业形成与当前中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整体要求相一致的发展目标;二是紧密配合国家开展的“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强化企业目标责任,为兑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到2020年碳强度降低40-45%”的庄严承诺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从用能单位层面来说,可以引导企业从制度、规划、技术、行为等多方面加强节能管理,了解能源管理薄弱环节并明确努力方向,推动节能工作常态化。

  从社会和市场层面来说,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判别标准,用“星级”这样一种简单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采购商、消费者及社会公众传递用能单位的真实能效信息,为市场提供信息和商机,为节能服务需求和供给搭建对接平台。同时,还有助于消除国际上对不了解中国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所作努力而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

  在4月10日活动现场,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杨博和陶文铨院士共同为“中国能效之星”五星级用能单位亨通集团挂牌。亨通集团副总裁钱建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提升能效不仅使亨通集团自身收益颇多,还为国家节省了能源。在集团公司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倾注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把公司的能效提升到更高层次。”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企业在节能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地方有关部门也出台了奖励政策。据苏州市吴江区经信委顾春华科长介绍,吴江经信委一次性奖励给获得“中国能效之星”五星级的用能单位25万元,四星级用能单位20万元。这些激励政策,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持和肯定。

  “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的开展,改变了以往人们关注节能的焦点,把能效评价理念从产品层面扩展到用能单位层面。随着“中国能效之星”评价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步推广,以及越来越多的用能单位加入到评价活动中,“中国能效之星”将在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提高能效等方面做出更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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