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环保部4月1日公布了《关于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59号),批复认为,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沿线地区相关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因此,环保部原则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信息显示,天津港-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起自天津港南疆港区汇鑫油库,止于河北省沧州市下辖任丘市,途经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县和河北省沧州市下辖黄骅市、青县、任丘市,廊坊市下辖大城县,主要为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分公司输送原油。管线全长178公里,采用保温密闭顺序输送,设计输量700万吨/年,管径508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寿命20年。全线设青县中间泵站和华北石化末站2座场站、8座阀室、3座阴极保护站,中间泵站预留加热系统,首站依托汇鑫油库,华北石化末站与锦郑成品油管道华北输入支线首站合建。工程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朱学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