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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4月07日 星期一

国家重拳整治火电排污

本报记者 苏南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4月07日   第 01 版)

  4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简称《办法》)。此次两部门联合颁发《办法》,标志着国家运用价格政策对燃煤发电企业减排实行重拳治污,将对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大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是电价市场形成机制的一个初期的简单政策操作。发电企业则更多地感受到压力,“《办法》按小时浓度均值考核比之前更严格,对企业生产管理的要求更高”。

  两部委联手出拳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脱硫机组装机达7.5亿千瓦,已占火电总装机90%以上,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减排量占全社会二氧化硫减排量的75%以上。虽然脱硝电价只实施两年,除尘电价也才实施半年多,但脱硝机组和采用新除尘技术机组的装机容量已分别达到4.3亿千瓦和8700万千瓦。为了促进燃煤发电企业进一步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并有效运行,两部委联合发布《办法》。

  《办法》明确,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脱硝电价为1分,除尘电价0.2分。

  “目前的问题是谁来承担环保成本。”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王毅刚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必然带来电价成本上升,这个成本由发电企业自行承担。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管理和技术手段,低成本消化一部分。”

  违规造假罚款可破亿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关键,一方面,要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调节作用,将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内部化;另一方面,强化监管责任和处罚办法,保证政策落实到位。从上述两方面入手,《办法》提出了六条监管措施,尤其是《办法》规定的处罚力度相当严厉。

  据了解,在此之前,火电业存在冒领国家环保电价补贴的不当现象,部分发电企业安装了相关环保设施,但为节省成本,未运行这些设施,继续大量排放污染物。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

  环保电价的考核指标有环保设施投运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等。相比较而言,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考核直接考核排放效果,比按投运率考核更加严格、更有针对性。燃煤发电企业必须保证每个小时都要达标排放,否则将被没收环保电价款,严重超标的还将面临巨额罚款。

  “举例来说,一个装机100万千瓦、年发电量50亿千瓦时的燃煤发电机组,若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则可享受环保电价加价每千瓦时2.7分钱;如果其正常运行该环保设施并达标排放,则每年可获环保电价款1.35亿元;如果其一年中有20%的时段超过规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则不仅要被没收超标时段环保电价款2700万元,还将面临最高1.35亿元的罚款。”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这个处罚将发挥巨大的威慑作用,促使燃煤发电企业更好地减排治污。”

  “在环保成本和环保处罚不对称的前提下,民企较国企有环保违法冲动;但如果环保处罚超过环保成本,环保的自觉性会空前提高。”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建议加强环保监察力度,环保系统的垂直管理和地区交叉执法都需要尽快试点。” 王毅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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