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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3月03日 星期一

把握三大走向 加强六项工作

开创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本报记者 董欣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3月03日   第 26 版)

  1月23日,从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中央企业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从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到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从全面深化改革到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顶层设计,从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到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等三大走向、六项工作,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传递出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 惩治腐败零容忍

  作风建设是一种文化建设,讲究润物细无声。 过去一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出多项禁令,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换来新风扑面。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

  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要把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体现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坚决纠正“四风”,重点抓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和疗养院、会所中的歪风、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7个问题,树立“阳光央企”的良好形象。

  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下大力气整改教育实践活动中检查出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在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在防止反弹上用力气,不断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

  要把惩治腐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真抓真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既要把生产经营搞上去,又不能让干部倒下来。今年反腐败高压态势将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力度不会削弱,只会继续加强。 

  强调深化改革 落实顶层设计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央企业要抓紧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强化监督,管住权力,打造“阳光央企”。要切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要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职责,探索建立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对目前承担的工作事项和现有的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必要调整,坚持“放”、“管”结合,使监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

  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资产)转让、企业物资采购、对外合作等重大事项,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制度。

  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资本预算管理,加强对财务核算工作的日常检查,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现审计全覆盖,加强对重大事项专项审计。

  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决策范围、事项、权限,规范决策程序。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制度,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探索公开企业财务预算等方面的信息。

  严明组织纪律 明确主体责任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让纪律真正发挥作用,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都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抓好任务分解,用“签字背书”方法推动履职、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问责的要进行问责。

  加大对贯彻落实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问责。

  2014年,中央企业各项改革措施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改革措施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建设“阳光机关”和“阳光央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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