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和利用,山西对全省煤矿配采管理作出规范。日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山西境内煤矿井田内所有可采煤层要合理开采,严禁采厚弃薄、采肥丢瘦、采优弃劣,严禁弃采任何可采煤层或块段。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提出,不同硫分、不同灰分的煤层,只要有利于改善煤质、有利于资源充分利用、有利于煤矿均衡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煤矿经济效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均可进行配采。通过配采要对井田内所有可采煤层合理开采,对“蹬空”煤层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具备安全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同时,鼓励煤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通过配采对残留资源、三下压煤等进行回收,提高资源回收率;配采煤层、工作面必须达到国家及山西省规定的回采率指标。
对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矿井内非突出煤层可以与突出煤层实现配采,但全矿井不得超过两个生产工作面,且突出煤层不得安排两个及以上工作面同时生产;高瓦斯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须保证通风可靠,采、掘、抽动态平衡;突出矿井要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任丽娜)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