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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2月10日 星期一

刹刹能源浪费风(短评)

周葆亮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2月10日   第 28 版)

  马年新年已至,回首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刮起“廉政风”、“节俭风”。在三公消费大幅减少的形势下,反对奢靡浪费、提倡勤俭节约也为刹住能源浪费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报道,某些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平方米年耗能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

  不言而喻,办公或者公用建筑物是“公有”财产,消耗的能源费用当然由“公家”支出,用不着个人掏腰包,浪费就浪费吧,反正没有割到哪个人身上的肉。

  用群众的话说,是“罩着玻璃的罩子,套着钢铁的膀子,空着建筑的身子”。君不见,公共建筑追求华丽外表而忽视节能效果,那是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谁说我的“公共建筑的中央空调和变压器设备选型过大”?能够利用“60%-70%的负荷率”就不错了。既然是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的空调就要“大马拉小车”,就要拥有超前的消费心理准备,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主持这项办公建筑或者大型公共建筑的领导的“高瞻远瞩”和“雄才大略”。反之,那就是“小家子气”,就是没有才能,就是“不称职”。

  据《新华日报》报道,有的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过度亮化,大量使用功率强大的发光源,致使整体照明强度过大。有些县乡道路地处偏僻,却路灯密集。能源使用管理不善,一些设备系统管理人员对设备性能并不了解,常常是空调一开就放任不管,不能根据季节、时段和人流量进行调节,造成能源的过度消耗。

  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高耗能,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存在的见怪不怪的“政策盲点”。真的有谁把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高耗能对簿公堂?有谁承担过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高耗能的法律责任?既然没有人对簿公堂,既然没有人承担法律责任,那就是没有触犯法律。

  由此可见,遏制能源浪费,并不能喊喊口号,挂几幅标语,做做表面文章,而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刹住高耗能之风做起。

  (作者供职于江苏邳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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