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
部署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本报讯 国家安监总局1月10日称,将与住建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在全国开展以燃气管线安全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包括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在内的燃气管线规划、选址、设计、管线质量、日常维护、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基础管理等方面39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制度、科技、培训、管理、设备设施、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联合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有关省区开展燃气安全重点抽查检查。针对现场,重点突出“四查”:一查燃气门站(储配站)安全间距、消防与安全设施、储气设施、加臭装置、管道阀门及仪表、运行管理;二查调压站周边环境、消防与安全设施、工艺装置、运行维护;三查燃气管道设施管线运行、管道附件、泄漏检测、埋压圈占及挪用;四查压缩天然气场站周边环境和道路、加压加气装置、消防与安全设施、运行维护等。
(章欣)
住建部
推进保障房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本报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同时具备政府投资等4项条件的率先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本着经济、适用、环保、安全、节约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两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4项条件的,应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在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时,应当明确提出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要求,并落实到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规划部门应当就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指标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项目设计时,建设单位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设计内容。
(宗边)
国家能源局
启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
本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兰州召开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驻点甘肃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确定甘肃、河北、吉林3省为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地区,并由国家能源局成立工作组驻点甘肃进行现场监管。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分“启动对接、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工作。通过专项监管,深入了解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核准及并网情况,分析研判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和深层原因,总结经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专项监管的重点,一是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政策情况;二是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以及调度机构“三公”调度执行情况;三是风电、光伏发电消纳以及弃风弃光情况。
(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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