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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1月13日 星期一

煤炭资源税改革箭在弦上

本报记者 于孟林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1月13日   第 18 版)

  继2011年11月全国范围内实施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计征办法和税率改革之后,久拖未决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已驶入快车道。

  据记者了解,山西、内蒙古等地正在积极推进“清费正税”工作为税改铺路,而贵州更是专门成立了煤炭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

  数次“添枝加叶”调整

  在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和企业立场难以重合,政府高层在既要担心经济基本面不至于“太难看”,又要忧心企业是否具有承受力的两难选择中,进退维谷导致决策左右摇摆,在“碎步前行”中贻误时机。

  自1994年旧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煤炭资源税进行了数次调整:参见财税[2004]187号,财税[2005]79号至86号,财税 [2005]169号至172号等文件。

  “近年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但其总体思路和体系没有变,依旧沿袭1994年的制度体系。”煤炭分析师李廷表示,“以往的改革,只是局部添枝加叶的修改和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变动。”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李波看来,这种对煤炭资源税额进行频繁调整的局限性十分突出:政策的调整必然有它的滞后性,尽管政府可以根据价格变化适时调整税额,但是受决策程序和利益博弈等因素的影响,税额的调整往往滞后于价格的变动,难以及时保证国家作为所有者应享有的权益,所以不断的人为对定额税率的调整远没有比例税率的自动调节来得及时有效。

  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企业为追逐利润,在资源开采过程中存在“采富弃贫”以及罔顾资源开采生态等问题,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资源浪费和对资源地的污染现象。

  “从量计征企业所纳税额与其实际煤炭开采量有关,而与煤炭的实际价格无关,致使企业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动力明显不足。”李廷说。

  当前是改革好时机

  相对于油气资源税改革,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更为复杂。因此,煤炭资源税改革并未随油气资源税改革同时推出。

  煤炭价格的走低被业内认为是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大好时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对煤炭以从价计征方式征收资源税,会对终端价格产生上涨的压力,不同的是,在煤炭市场紧张的时候会马上跟着涨,但市场不好时不见得会跟涨,现在正是煤炭市场不好的时候。

  李廷认为,2012年以来,随着市场供需形势快速变化和价格下跌,煤炭资源税改革时机相对成熟,国家政策的方向是一边清理收费基金,一边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税改革平稳过渡。 

  记者发现,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财政部以及国税总局均明确将煤炭资源税改革列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介绍,煤炭资源税改革在中央层面已经敲定,清理涉煤收费工作完成后将予以启动。而按照财政部财科所的研究报告,煤炭资源税改革将于2014年上半年内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沉重的税费负担已让身处困境的煤炭企业苦不堪言。据了解,各个产煤大省吨煤税费负担普遍占销售收入的20%到30%,其中大部分项目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设置。以内蒙古为例,政府性收费项目多达16项,从鄂尔多斯每生产一吨煤并外运到港口,承担的政府性收费将达到57.02元/吨(按吨煤470元测算)。贵州的情况也类似,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各项收费与资源税之比接近3:1。

  煤炭资源税改革,从“量”到“价”,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大大提高了资源产品的税负。目前普通煤炭适用的资源税税率最高位5元/吨,如果按照从价订率方式计征资源税,每吨煤炭资源税要达到三、四十元(从价税率为5%),税负增加数倍。

  2013年,煤市低迷,煤炭企业还可以采取各种措施降成本,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但2014年,在需求市场没有起色的情况下,煤炭企业试图在降低成本方面再度节约已经空间不大。从目前迹象来看,煤炭企业的苦日子还远未结束。

  上述人士一致认为,要尽快完成税收项目的清理,以避免在煤炭价格已经极低的今天,再因资源税而加重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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