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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4年01月13日 星期一

阶梯水价改革要正面回应群众关切(冷眼观潮)

余明辉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1月13日   第 04 版)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消息甫一发出,旋即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但就群众的反应看,可谓反对与质疑一片。有的认为,阶梯水价就是为了涨价,有的认为不能简单按“一户一表”计量,要考虑家庭人口等。而在新浪的适时调查中,有高达六成半群众认为实施阶梯水价不合理。其实,这不能怪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国家发改委。一方面,以往阶梯价改被异化为阶梯涨价。例如阶梯电价,自酝酿到实施,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的诸多方面都说,这有利于节约资源、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理顺国内资源价格等,也类似于承诺说阶梯价改会考虑民生,不会让人们多掏钱等等。可结果实施一年多来,由于各档基础电量标准过低等原因,导致阶梯电价改革对民众来说就是变相涨价,几乎过半的民众都为这样的改革多掏了钱,而且还在继续的加大支出中。换句话说,民众今天不支持此次阶梯水价改革,是吃一堑长一智,被打着价改的幌子忽悠怕了,怕最后仍旧落得个阶梯电价改革一样的下场——为阶梯价改买单。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的权威受到质疑。如2013年初,曾闹出燃气将大幅涨的消息,国家发改委刚辟谣说“燃气涨价系无稽之谈”话音未落,群众刚把心放到肚子里,河北邯郸就在“没有”召开听证会的情况下突然宣布燃气从4月1日大幅涨价,长春也同样宣布从4月1日起调涨燃气价格,让公众、国家发改委等都尴尬不已。对此,国家发改委也无可奈何,不了了之。反过来讲,尽管国家发改委的本意是好的,经也是科学的,但经不起地方“和尚们”频繁念歪。如此,广大群众可谓记忆犹新,乃至对此次阶梯水价改革保持高度警惕和条件反射型的反对,也在情理中。换句话说,群众不是真的反对水价阶梯改革,而是怕有关方面再借阶梯水价改革,故意“念歪经”而行涨价之实。

  本质上,群众是希望地方能够在执行阶梯水价改革政策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的精神,真的让群众不多掏钱。这就要求,国家发改委在推进阶梯水价实施过程中,要以民生为总方针,同时把握以下几条关键原则:第一,扎实制定反映群众实际需求的各档次用水量(幅度),并考虑实际用水的增量。建立浮动用水机制,确保80%的居民用水不涨价。同时,还要根据地域差别、季节差别,制定地域用水基本档、季节用水本档,优化分配用水结构。第二,透明即时供水成本,明确各地阶梯价改后用水价格(成本)总体不上涨。这就意味着一档用水价格要下降。退一步讲,即使确因成本等压力,确实连最低档都不能降价,所有档水价都上涨,但要切实搞好成本监审、成本公示、价格听证和涨价前的上报审批,否则不得涨价。第三,明确问责机制。对不按国家原则办事、擅自突破原来用水成本定价的一些地方和部门,要制定严厉明确的问责方式方法,并严格落实。只有这样,堵住阶梯水价政策被随意“歪”执行,明确价改总体不涨不增加群众负担,并用严格的问责树立国家发改委的权威,积极正面回应群众的担忧,阶梯水价的推行才能让群众放心,才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才能确保我们稳定的局面、发展的局面和全面改革的大好时机。

  (作者单位:河南省内乡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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