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能源报 2014年01月13日 星期一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被认定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权威发布)

本报记者 肖蔷 《 中国能源报 》( 2014年01月13日   第 02 版)

  近日,国务院对山东青岛“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股份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反冲到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使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管理上的原因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管道保护、规划、市政、安监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同时,国务院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中石化集团公司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国务院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工作防范建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中石化1月10日表示,坚决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继续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油气管网等各类隐患。牢记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各项制度。 

  另据了解,“11·22”特大事故后,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在全国开展了沿海沿江石化企业、石油库以及输油码头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月9日表示,通过检查,确实发现了类似青岛“11·22”特大爆炸事故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有些触目惊心,有些隐患随处可见,使人警醒。

  黄毅表示, “随着这些年油气的开发建设,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655条油气长输管线,总里程达到10.2万公里,一些已运行了20多年,有的甚至达到40多年,所以有些管道已经锈蚀、变薄。另外使我们担忧的,就是有些输油管线与城市的管网交叉重叠,里面存在很多隐患。”黄毅说,“针对检查当中的问题,我们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并且进行督促检查,没有整改的将被追究责任。”

风电供暖试点意义何在
部委信息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被认定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权威发布)
江苏首个连片屋顶“光伏发电村”并网(图片新闻)
六大能监局挂牌完毕 闭环监管机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