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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12月09日 星期一

三中全会精神指导煤企发展改革实践

牛克洪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12月09日   第 16 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经济改革踏上新里程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全面改革内容也必然涉及煤炭产业和煤炭企业,我们要全面学习理解“三中全会决定”,牢牢把握其精神实质,坚持从宏观到微观、从直接到间接对接煤炭企业,创新发展思路。

  创新市场战略

  此次会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基础”到“决定”,两个字的改变,这是此次会议最大亮点和重大理论创新。这个改变抓住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的问题。“决定性”的含义是,其他力量可以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决定资源配置的力量只能是市场。这就明确划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笔者认为,市场的决定作用对煤炭企业影响有两方面。

  首先,推动能源价格改革。长期以来,我国电、油、气等能源领域的价格改革,一直被视为“难啃的骨头”,此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在能源领域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放开竞争环节的能源价格。可以肯定,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倒退的路子被牢牢堵死。

  其次,创造更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包括允许多种经济成分更加公平的进入煤炭资源开发领域,更加公平的进入煤炭消费市场领域等,市场竞争将会更激烈,优胜劣淘的速度会更快。

  创建新型用人机制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喊叫了多年,但仍然存在且盛行,原因何在?这里既有中国传统“官本位”根深蒂固思想的影响,更有现行政企不分藕断丝连现象的影响。

  企业有行政级别的存在,往往就会使企业负责人不能全心全意去经营企业,而是身在企业,心想级别,盯着政府,希望级别升一级,期盼有朝一日能弄个有行政级别的领导当当。在国有企业经常听到一些人热议谁是副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等……不问企业经营的如何,只要级别高一级就感到特别自豪。所以,行政级别这个“怪物”干扰企业管理者不能安心、专心和全心去经营管理企业,危害不小。企业就是企业,是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是以经济效益衡量的,行政级别高低不能决定企业的好坏,级别不能当饭吃。

  构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煤炭企业会产生三个方面的影响。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对放开民营资本准入的一种回应。国家将在金融、石油、电力、煤炭等资源开发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项目。今后国有煤炭企业兼并民营煤炭企业、或民营煤炭企业兼并国有煤炭企业将成为一种常态,国有煤炭企业要认清这一大趋势,主动适应和加入这一混合所有制经济运作中。

  再者,要鼓励员工持股和管理层持股。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到“混合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进一步的发展。在未来,一个企业有国有股、个人股、社会股,甚至还可能有外资股。要允许员工持股,包括管理层持股。非公有制经济也要鼓励它发展成混合所有制,要鼓励员工持股,这样将使企业所有制形式发生大的变化。允许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可以使企业逐步成为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联合体,这种形式对企业来说非常有凝聚力,能够适应市场变化。

  另外,混合所有制有利于促进建立并规范运作现代企业制度。由于今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主流趋向,必然带来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现代企业制度会成为企业的主流企业制度,这与过去国有煤炭企业改制所建立的独资性公司制有很大不同。过去国有煤炭企业改制建立的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是“假公司制”,穿新鞋走老路,名义上是公司制企业,实际上行的还是矿务局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全部由政府一张纸任免,所有重要议程均由企业“党政联席会”一揽子决策,权限不清、职责不明。今后由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而建立的公司制,其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必然是真正按“公司法”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做实企业经营认真履行责任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将为企业行为带来两个值得企业认真思考的问题:一方面意味着国有企业虚假的“账面利润”将难以维持,必须实打实盈利,否则,企业上交了国家的部分后,账面上有利润款而实际上无钱可用了;另一方面,企业的利润留用部分减少,必将抑制部分企业无限扩张的欲望,促使企业慎重投资。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这表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是企业尤其国有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国家对煤炭企业塌陷地恢复治理、矿井矸石、废水等利用要求将更加严格,对煤炭清洁生产、绿色开采、低碳利用等管理将会更为规范,由此给煤炭企业进行各项技术创新提出了新命题,为节能减排和成本控制带来了新压力、新挑战。

  (作者系中国能源研究会高级研员、中国煤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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