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府主管部门密集召集相关机构,探讨原油进口放开与成品油市场化改革的相关问题。国内石油市场化改革风声再起。
有机构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政府主管部门近期召集相关研究机构,开始设计地炼进口原油的分配原则和方案。
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耿书海约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成品油市场化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据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与会各方对进一步深化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
此前已有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针对我国现行石油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听取各方面对我国目前石油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国内成品油市场逐步放开的意见,真正切实有效推动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记者从某协会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最近确实一直在组织召开一些相关闭门会议。据其透露,“国家对原油的进口政策肯定是要调整的,可能步伐还比较大,但是具体怎么调整,什么时候执行,现在也还在讨论中,具体时间不能确定。”
前不久同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和天则经济研究所共同撰写的系统性行业报告——《中国原油与成品油市场放开的理论研究与改革方案》出炉,目前此方案已被提交至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同时在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主办的《改革内参》作了重要刊载。
有官方人士称,给地方炼厂放开原油进口资质是大势所趋,但肯定是逐步的,有选择性的。
其实,从今年国家政府层面的一系列表态中,不难看出政府在石油政策方面给出的松绑信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1日在出席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发表致辞时就明确提到,在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能源开发、公用事业、服务业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投资增长,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处长付炳其早在今年5月下旬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第三届第二次会长会议上曾表态,从推进改革进程的角度,我国石油体制要逐步市场化,要逐步放开对原油和成品油经营和资源进口的管控。
此前国务院7月27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扣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处长邬沛民今年5月在公开场合也曾表示,商务部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将在今后通过市场调节与管理、政策有效执行、进口与贸易环节的调整等手段,使国内民营石油企业逐步享受到公平、同等的市场待遇,以利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细心人士发现,在商务部10月10日公布的201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条件中,首次提到具有“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质”也可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分析称,这与今年7月27日国务院上述文件相配套。
据了解,随着国家放开原油进口的信号不断增强,山东地方炼厂对于进口原油配额的申请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某山东石化人士表示:“今年国家释放了非常明显的放开原油进口的信号,我们已经通过控股的公司进行申请,希望能够借此机遇获得进口原油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