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称“中咨公司”)评估疆电外送第二条特高压通道落点四川方案的函,要求评估工作要综合考虑落点地区电力消纳能力、输电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因素。
8月15日,中咨公司完成了“疆电外送”准东煤电基地特高压直流外送落点四川方案的评估工作,并于8月20日正式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了评估报告。
据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介绍,评估疆电外送第二条特高压通道的重要原则为“落点的选择应尽可能多送电量,加快推动新疆优势资源向经济优势转化。”
对此,中咨公司对准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10个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条件、项目选址及前期工作等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综合考虑电力市场规模、国家已规划建设电力和煤炭通道、受端电网承受事故冲击能力以及疆电外送的经济效益等情况,对疆电落点四川、华东、华中方案进行了比选分析。
据了解,中咨公司认为,四川不是疆电外送的最终市场,最终市场在华东或华中。
“四川的水电装机比例高,存在丰裕枯缺,火电装机利用小时低等矛盾,如果疆电外送四川,利用小时很低,疆电外送的电量不能保证。”相关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水电机组在枯水季节要有补充电源,简单的办法是快点把龙头库建好。冬季外送电份额要减少,本省要留足。”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称,截至8月19日,“疆电外送”电量达到101.3亿千瓦时,相当于外送标准煤335.5万吨,为当地带来30亿元的经济效益。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表示,将加快推进“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形成3000万千瓦“疆电外送”能力,下一步将与国家能源局沟通衔接准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10个配套电源项目核发“路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