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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07月29日 星期一

矿难、炼厂爆炸,印象中能源行业总是不断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舆论对石化企业的谴责从未停止,负责人免职似乎也治标不治本

中石油大连石化安全事故启示

□刘一丁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7月29日   第 14 版)

  在外界看来,作为身份尴尬的央企,中石油背负着越来越重的骂名,时日已久,却仍然不能幸免于安全事故的发生。

  而其处理结果,通常不外乎对负责人的免职。该结果本身,以及处罚后事故的再次发生往往引起公众不满。

  今年6月2日,大连石化发生储罐爆炸着火事故,2人死亡,2人失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这是继2010年7月16日以来,中石油在大连地区所属企业发生的又一起严重事故,性质十分恶劣。而据不完全统计,最近4年里中石油在大连至少发生6起事故。

  7月21日,中石油董事长、党组书记周吉平召开大连石化干部大会和大连地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决定免去冷胜军大连石化总经理职务、免去焦玉瑞大连石化副总经理职务,调段良伟任大连石化总经理、调景玉忠任大连石化副总经理,并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扭转安全环保被动局面。

  这是中石油对“6-2”事故作出的处理结果。

  这个组织处理和免职决定宣布在中石油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与2010年7月16日的安全事故发生一年后才做出对总经理免职的决定相比,除了决定下得痛快、一改拖沓、遮掩的风格之外,为公众带来的还有一分信任和慰藉。

  人们常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衰。”公众的信任感,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信用体系中的基石和核心。

  可我们看到的是,多年以来,部分能源央企倾向于采用沉默公关方式应对负面舆情。消息封锁,官方发言人的“沉默以对”、幕后原因调查进展缓慢、滥用网络删帖等“公关”行为已成为某些央企的负面舆情应对标签,甚至三步曲。

  曾有调查研究表明,石油行业在负面舆情事件中占比较高,而生产管理问题是石油行业管理负面舆情的重中之重,中石油则曾经因“7·16爆炸火灾事故”一度成“负面大户”。

  面对负面事故,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快报结果、慎报原因”。

  时间是副神奇的良药,但别忘了有些药的副作用让人付出更大代价。时间可以逐渐消磨公众的负面声音,但同时被抹去的,也是央企的社会公信力。

  在人们眼中肥得流油的如中石油等能源央企,这些年一边忙着挣钱,一边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与之相比,在安全问题上花的心思和精力既显得奢侈,这个需求又似乎并不迫切。

  矿难、炼厂爆炸,在我们的印象中能源行业总是不断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论媒体还是社会舆论,对石化企业的谴责从不缺乏,然而这些声音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下属公司发生在大连的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造成大面积海上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该事故被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时任中石油董事长、现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被警告处分。

  2011年11月,国务院宣布,大连石化过往4起事故都是责任事故,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另有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此处分之下,事故却一再发生,有人不禁发问:每次事故只是免职或许只是应急措施,治标不治本。

  对公司责任人的追责似乎还需一问到底。但我们很高兴看到,历经一次又一次的事故磨难,政府正在提高对安全问题的重视。

  为吸取大连石化的教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7月18日印发通知,决定于7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家,对所有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开展拉网式安全专项检查,拒不落实安全整改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被取缔关停。除企业自查和地方各级安委会检查外,国务院安委办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我们承认能源企业安全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更确信“沉默以对”的应对方式是不成熟的,事后责任心的缺乏是不正确的,这就需要政府有足够的力量、企业有足够的责任心和勇气促其改变。

  灾难无常,但减少其发生的概率却可主动把握。但愿大连石化过往发生的事故,能真正对今后改进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产生有益启示,不再重复旧的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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