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自2013年4月26日起,本公司名称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名称依法变更为"中国广核集团”。现就名称变更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基本情况
变更前公司名称: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前公司英文名称:CHINA GUANGDONG NUCLEAR POWER HOLDING CO., LTD
变更后公司名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公司英文名称:CHINA GENERAL 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
变更前集团名称: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变更前集团中文名称简称“中广核”,集团英文名称简称“CGN”
变更后集团名称:中国广核集团
变更后集团中文名称简称“中广核”,集团英文名称简称“CGN”
二、本公司原名称及冠以该名称的所有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等内设部门、机构、组织的名称自2013年4月26日起停止使用。
三、本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地位、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保持不变。
四、本公司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且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合同、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法律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本次名称变更影响。
五、本公司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刻制并使用的各类印章自2013年4月26日起停止使用,凡自2013年4月26日之后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名义使用各类印章的行为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及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我公司无关。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