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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03月18日 星期一

完善油价形成机制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杨存生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3月18日   第 06 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石油能源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品油价格牵扯方方面面的广泛利益。每一次成品油价格的升降,人们都会口耳相传、奔走相告。

  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张平指出,现行机制确实存在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周期太长,22个工作日再加上节假日就是一个月的时间,现在国际油价每天都在变动,所以时间长就不能够及时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动情况;二是设定调价的油价变动幅度要达4%,这22个工作日国际油价波动达到4%就调。如果达不到4%,油价就保持稳定,不调,这就造成国际油价变动不能够及时反映到国内成品油的价格上来。张平透露,针对以上缺陷,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的新机制,“一是计划把周期调得更短一些,以适应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二是准备取消4%,按一定周期,该调就调。”

  现有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己四年多,涨价次数要远远超过降价次数。消费者抱怨油价只涨不跌,而石油央企则还觉得涨价幅度不够。由于目前的调价周期过长,给了投机者囤积居奇的操作空间,人为造成局部市场的油荒现象,再加上现有定价机制缺乏透明度、不能严格执行等,广大消费者觉得油价形成过程中,自己处于弱势一方,油价被利益集团、投机者操纵和利用,忽视甚至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成品油价格公正合理颇有微词。

  张平在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正面回应了市场特别是消费者的关切,值得肯定。推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首先要及时,不能因为各种利益关系影响,让消费者“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果及时推出的新机制能够缩短调价周期、取消4%的限制,一是能够及时将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变化反映到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来,二是缩短调价周期后,压缩了囤积居奇的操作空间,可以减少人为的油荒现象,有利市场稳定。当然,如果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能够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在程序公正上兼顾方方面面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值得探讨和研究。

  生活在北京的人,出门总会面对拥堵的汽车洪流。设想没了汽油,汽车就是一堆冰冷的钢铁。工业化和汽车时代意味着油价的影响力、重要性,超乎想象。温家宝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对油价、电价的管理,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甚至是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重视这类价格杠杆,利用这类价格杠杆,提升“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 的水平。

  (作者为中国能源报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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