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学蕊报道: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山东核电有限公司2月25日发布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申请审批厂址阶段)信息公告(第一号)》(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海阳核电二期工程的规模及概要、建设方和环评方的信息以及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等。
《公告》指出,国家发改委已于2009年3月3日批复同意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开展前期工作。此外,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已分别于2005年8月和2009年9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评审。2009年9月24日,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取得建造许可证。同日, 1号核岛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前山东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进展顺利。
公开信息显示,海阳核电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辖海阳市留格庄镇邵家庄村以南(冷家庄和董家庄原址),处于三面环海的岬角东端,东北有乳山湾,西南有凤城港,东部和南部面临广阔的黄海。“山东海阳核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该项目在1、2号机组建设的基础上,扩建两台AP1000核电机组,建设总工期为49个月,3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2月投产,4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12月投产。”
就环境影响评价,《公告》显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厂址阶段)》将采用《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 RG1)推荐的章节目录进行编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厂址与环境、核电厂规划及内部相关系统、电厂施工建设以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电厂事故的环境影响、流出物检测和环境监测、厂建设和运行的效益分析以及包括工程的正当性、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非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总的评价结论。
《公告》最后指出,公众可在2月25日—3月8日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向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或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就涉及工程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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