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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3年02月04日 星期一

铁道部四项措施支持电煤市场化改革

本报记者 于孟林 《 中国能源报 》( 2013年02月04日   第 18 版)

  日前,记者从铁道部获悉,2013年,铁路部门将采取加大电煤运输保障力度,公开、公平、公正配置运力等四项措施,全力支持电煤市场化改革。

  据介绍,2012年年底,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保障电煤稳定供应,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做出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自 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运输部门要组织好运力衔接,对落实运力的合同由有关部门备案。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的有关要求,做好铁路煤炭运输保障工作,铁路部门主动与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重点煤电企业沟通,迅速编制《铁路电煤运输管理办法》,细化落实运输保障措施,全力提供运力支持。

  铁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不仅有利于煤炭、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铁路运输企业加快走向市场。为此,铁路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支持这项改革。一是加大电煤运输保障力度,确保2013年电煤运力配置总量高于上年水平;二是加强与煤电企业的沟通,及时做好铁路运力衔接;三是以电煤市场化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公开、公平、公正地配置运力,更好地服务于煤电企业;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加强对电煤运输收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收费现象。

  据悉,长期以来,铁路始终把电煤运输放在重要位置,集中运力,优先予以保证,从未因铁路运输问题造成电厂缺煤停机。据统计,去年全年累计发运煤炭22.6亿吨,同比减少1041万吨,下降0.5%。其中电煤15.9亿吨,同比减少2745万吨,下降1.7%,2012年全国363家主要电厂存煤可耗天数始终保持在26天以上。

  “铁道部提了四条电煤运输保障措施,其中包括深入推进铁路货运组织改革,但没见具体细则,难以预计落实效果。”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些煤电企业负责人和专家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在他们看来,铁路运力市场化改革还未启动,具体如何运作仍不明晰,或将成为当前推进电煤市场改革中的一个制约因素。 

  “铁路运力市场化最重要的是铁路干线运力的市场化,未来应当建立类似煤炭交易中心的公开、透明的交易市场,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煤炭专家黄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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